[新聞] 父鞠躬謝罪救不了歹子! 瑪莎拉蒂3惡少

作者: ChinaGy (偶不素426)   2021-11-11 17:00:03
1.媒體來源:
蘋果新聞網
2.記者署名:
地方中心王煌忠、鮮明、周庭慶/台中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父鞠躬謝罪救不了歹子! 瑪莎拉蒂3惡少裁定收押禁見
4.完整新聞內文:
台中市年僅18歲的宋姓男大生,7日凌晨駕車搭載4名同學返家途中,行經台灣大道切換車
道時,不慎與瑪莎拉蒂名車發生擦撞,慘遭瑪莎惡少張敦量、陳勁豪和李韋霖毆打到顱內
出血昏迷,在輿論壓力下,市長盧秀燕先至醫院鞠躬道歉,台中市第六分局也從製作筆錄
後函送,天緊急聲請拘票陸續拘提3嫌到案,晚間押送台中地檢署複訊,因罪嫌重大且有
串供之虞,今凌晨向法院聲請羈押。台中地院法官以3人所犯為重罪、有串證及反覆實施
同一犯罪之虞,下午裁准3人羈押禁見。
《蘋果新聞網》追查,動手主嫌張敦量,家中在彰化溪湖經營百桂食品工廠,該輛瑪莎拉
蒂則是登記在張母名下,張父為了兒子闖下大禍背負罵名,今天(11日)上午9時半在工
廠代替兒子向外界謝罪,他多次向被害宋姓母子鞠躬道歉「我們真的很對不起你,希望給
我們一個機會改進。」。
擔任公司董事長的張父張朝棟今獨自現身記者會,他表示造成社會不安跟不良示範,跟社
會大眾深深一鞠躬道歉,道歉再道歉,現在最重要的是要對宋同學和宋媽媽說一聲「我們
對不起你,我會每天祈禱宋同學早點康復,該有的慰問致意關懷賠償我們都會負,我們的
責任絕不逃避。」
張父說,兒子非富二代,希望宋媽媽給他們一個機會當面道歉,「我們真的很對不起你,
希望給我們一個機會改進。」。
張父今早透露,昨晚接到記者電話,才知道兒子出事,他帶著6萬元現金直奔台中的醫院
要探視男大生,但因男大生住加護病房,找不到人協助、不得其門而入,太太則是趕到警
局,但見大批人聚在警局外也不敢進去。
張父表示,兒子喜歡玩車,車禍的瑪莎拉蒂是兒子用媽媽名義貸款100萬買的二手車,兒
子平常就在家裡幫忙跑業務,不是線上博弈的成員。兒子高中念體育班,專長是高爾夫球
,高中畢業後曾出國念書,因疫情歸國就在公司幫忙,公司有給他薪水。
據了解,張男父母也已離婚,張男和哥哥與母親同住。張父認為是對兒子管教太嚴格造成
叛逆,不是溺愛。
這起引發外界議論的殘暴傷人事件,發生在這個月7日凌晨,宋姓男大生駕車搭載4名同學
返家途中,行經台灣大道、河南路口,切換到慢車道時,與李韋霖(25歲)駕駛的名車瑪
莎拉蒂發生擦撞,當下除了李男外,車內的張敦量(22歲)與陳勁豪(19歲)也下車。
帶著醉意的張男從車上取出一支球棒,將宋姓男大生押到路旁,與同行李男、陳男聯手毆
打李姓男大生,並恐嚇男大生同車的同學不准報案,接著還撂了8名分乘兩車的男子到場
助陣,路過民眾目擊報案,警方也在6分鐘趕赴現場,但男大生送醫時已經被打到顱內出
血昏迷。
動手主嫌張敦量,家中在彰化溪湖經營食品工廠,另名陳勁豪住在台中,家中開設淨水器
公司,協助駕車的李韋霖住在南投,家中也是開工廠,3人都是名符其實的富二代。
嫌犯共同友人表示,張、陳、李因為家世背景相同,經常相約尋歡作樂,暗中還經營線上
博弈,因疫情期間八大行業被迫暫停營業,三人也封閉一段時間未相聚,隨著疫情舒緩八
大行業逐漸開放,三人才又開始出來趴趴走聚會。
友人表示,事發前一晚,三人又相約外出飲酒,張、陳因酒後無法開車,遂交由未飲酒的
李男負責開車,搭載返家休息,當時李嫌駕車行駛在台灣大道慢車道,見前方河南路口宋
姓男大生駕駛的自小客,從左側快車道欲切入慢車道,因不想禮讓,當下猛按喇叭警告。
李嫌等人見自小客完全不理會警告,執意切入慢車道,最後兩車發生碰撞,張嫌當下怒不
可遏,仗著醉意與同車陳嫌、李嫌,聯手對宋姓男大生出拳痛毆,導致悲劇發生,讓這三
位富二代恐在一夕之間變成負二代,為自己的衝動、囂張行徑付出慘痛代價。
警方連日蒐證,將原本的傷害案件提升到殺人未遂等重罪偵辦,昨天(10日)下午取得檢
方核發的拘票,陸續將三嫌拘提到案,晚間移送台中地檢署,檢察官複訊後,凌晨已向法
院聲請羈押。
台中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卓俊忠表示,3名男子因行車糾紛涉嫌殺人未遂案,經本署於
同年月10 日主動分案,並由重大刑案專組檢察官負責偵辦,認被告張男等3人分別涉嫌殺
人未遂等罪嫌重大,依《刑事訴訟法》第76 條逕行拘提之規定,指揮司法警察於同日17
時許,拘提被告張男3人到案。
經本署檢察官調查訊問後,認被告張男等3 人分別涉犯《刑法》項殺人未遂、傷害、強制
等罪嫌,其中有所犯為最輕本刑5 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且有事實足認有串證及逃亡之虞
;另張男等3 人,前分別有多次傷害等犯行,顯見3 人有事實足認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
虞,於是依法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台中地院行政庭長林源森表示,張姓、陳姓、李姓等3名被告經法官訊問後,認為被告張
男涉嫌《刑法》強制、傷害及殺人未遂等罪嫌,被告陳男、李男分別涉強制、傷害等罪嫌
,均犯罪嫌疑重大;其中,張男所犯殺人未遂罪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重罪,有相當理由認
為有逃亡之虞;另外,3人供述不一,足認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
林源森說,被告3人最近均有暴力方式處理糾紛之前案,有事實足認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
之虞,危害社會治安甚鉅,法官認非予羈押,顯難進行追訴、審判之程序,認為檢察官聲
請羈押被告及禁見接見通信,為有理由,裁定張男等3人均准予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地方中心王煌忠、鮮明、周庭慶/台中報導)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11111/TLAD6FZZBJH7JDWGNEXQT3ZAWI/
6.備註:
大家可以關電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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