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幹!一直說鬼切就是欠打,是都怎樣的人?

作者: kakesuzume (影雀)   2021-11-11 13:55:38
這件事基本上就是地球人真理之一的體現而己。
為方便起見,
加害人簡稱A,受害人簡稱B。
當A變成B(AB)而B變成A(BA)時,
輿論幾乎會倒向AB而唾棄BA,
像之前台灣就有家長為被霸凌的小孩報仇去打霸凌者。
網路上一片罵家長的聲音,
我在臉書上看某呂大律師在責罵家長而整篇文章沒有在罵霸凌者父母時嗆它:
為何A變B而B變A時,該罵的是BA而不是AB?
PS:當然,我這裡沒用簡稱。
當然~~它是王牌大律師,而我只是卑微卑賤的韭菜,它並沒有回答我。
這就是地球人的真理!!
A永遠都要當A,B最好乖乖永遠當B。
當B變BA時,就是BA被譙爆而AB被眾人憐憫時!
為何會這樣!?
保護AB的人你們說說~~台灣每天有多少人被AB那種開車法嚇到或受傷或甚至死亡?
(單說我個人,今年2月22日時就被鬼切撞了,現在右膝還沒全好,爬樓梯會痛!)
以後若你家人親戚朋友被鬼切開車法弄死時,請記得用力聲援鬼切開車法~~
如果屆時你們做不到?
你們這群聲援AB鬼切的人,撞的不是你家人,對你們不痛不癢。所以你們聲援,
而你們因此自認正義份子!
這件事對我個人而言是難得的好新聞。
台灣道路少了一個鬼切開車,多了一分安全。
台灣社會暫時少了三個流氓,多了一分安全。
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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