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怠忽職守的警察不用嚴辦嗎

作者: nawabonga (vista不到三年就玩完)   2021-11-11 11:23:49
我覺得最嚴重的是警察的當場態度啦。不是現行犯?
你到現場,人家已經打完了,人家有明顯受傷,而且是頭部流血必須緊急送醫,帶他們進
警察局的時候一定也有調閱雙方提供的行車記錄器,也會對雙方的其他人員做口供筆錄。
依據這些現場跡證其實就可以請示檢察官是否要用更嚴重的殺人未遂直接移送。而不是輕
率地以互控傷害罪函送,然後就放人!
基本上如果警察有問到他有用腳去踹頭,理由就夠充分了,對已經倒下的人用腳踹他頭已
經可算是有不確定殺人的故意了,相關的判例很多,結果警察的處置竟然是放人?
七日出事,然後三天過後看到事情鬧大了,十日才在抓人,這三天串證大概已經串完了。
竟然還有人說警察不懂法律不要苛責,幹,警察可以不懂法律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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