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北市移動式測速照相機 9個月罰金進逼2億

作者: EVA96 (鍵盤親衛隊)   2021-11-05 15:26:12
之前跟游淑慧陳情車輛不讓行人的問題
結果她回郝龍斌時代怎樣怎樣 實在覺得有點好笑
但是取締超速這件事情必須說明一下
臺灣的交通罰鍰收入75%歸地方政府 24%給執法、裁決機構 1%收歸國庫
理論上罰鍰收入要拿去改善道路交通,但只是理論
不這麼做也無法可管
不過我們的地方政府是先編列罰鍰收入,再看年底的執行情況
近幾年因為民眾檢舉爆增,幾乎都是超收啦 呵呵
這也關係到警局的預算,因此警察取締交通違規是為了罰鍰收入
而不是為了維持交通秩序、遏阻違規、降低事故
台北市各年來交通事故統計
排名前三的肇事因素:「未注意車前狀況」、「未依規定讓車」、「變換車道或方向不當」
A1死亡事故肇因:有「違反號誌管制」、「搶越行人穿越道」、「未注意車前狀況」
超速失控從來沒有進入前三名
「十次車禍九次快」根本是交通部幾十年來最大的謊言
但是2020年全國1400萬件違規,取締了299萬件超速
而超速照相機越來越密集,交通事故件數與死亡人數卻是逐年上升
原因就是警察根本沒有針對易肇事違規來執法
你有看過警察取締轉彎車不讓直行車?
甚至台北市的流動測速照相常常都擺在視野良好的直線路段
原因就是這裡容易拍到超速違規嘛
但是對於速限的訂定,臺灣的道路法規並沒有科學、合理的方法
用統計學來計算安全通過的平均速度前85分位來做為訂定速限的參考
在交通教科書裡都有寫,但臺灣從未這樣執行
德國郊區速限可達100km/hr 但死亡率對比其他國家仍然相對的低
要讓駕駛該減速的時候確實減速,可以利用標線、道路縮減等道路設計來安排
甚至歐洲郊區進到市區時,會採用小型圓環讓駕駛確實放慢速度才有辦法安全通過
測速照相拍下去的同時,只能事後用罰單來懲罰駕駛,但無法遏阻當下造成的事故風險
大量取締超速無非就是把你各位用路人當韭菜割啊
開一張超速1800可以抵6張臨時違規停車
這也很好解釋為什麼警察不愛開違規停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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