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城中城高市工務局長:連續3年有做消防安

作者: shrines   2021-10-15 12:40:07
※ 引述《ding2599 (gfdgdfgd)》之銘言:
: 大樓沒有成立管委會 不能開罰單??
: 大錯特錯唷!!! 大家別被塔綠班騙了
: 消防法第六條及消防細則都有提到開罰"管理權人"
: 何謂管理權人即是該物業的老闆或管理者
: 如果大樓沒有管委會
: 則每個住戶或房東都是該大樓的區分管理權人
: 依法可個別開罰單~ 如果不改善消防可連續開罰!!!
: 這是國家給予執法者的法律背書~~ 但塔綠班可能看不懂!
不要懷疑塔綠班的智商
先是質疑無法可管
踢爆明明有法源
又改口說政府因漏洞無事可做
被打臉明明還有各種強拆、斷水斷電、罰錢...等處置
龍蛇弱勢混雜社會局也不知道功能在哪
又掰說財產劃分不清無人可罰
繼續被打臉按法令通通都是開罰對象
塔綠班面對質疑
護航方法就是一直跳針
不然就是腦補居民擋稽查
或者腦補低端刁民會找警消麻煩
再放大覺自己以前碰到很多台灣刁沒有危安意識
總之在塔綠班眼裡
民進黨執政台灣人自己要檢討燒死活該
檢討被害者
偉哉民進黨養出這麽忠誠的塔綠班
難怪怎麼亂搞都不怕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