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越限制他們越愛檢舉」!精神科醫師:

作者: ultratimes   2021-10-08 14:31:41
檢舉就是要檢舉到會讓對方氣死的啊
擺明違規的根本不用檢舉啊
因為很明顯的違規,收到罰單通常只能認了
去檢舉那些一點點的違規,但確實是違規,警察也不得不罰的這些
這樣收到罰單的人才會7pupu好嗎
例如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
從頭到尾都不打,直接危險換車道,不檢舉
從頭幾乎都打到尾,但是在最後一個輪子跨線之前,就這麼提早半秒關掉方向燈
幹這個一定檢舉,而且一定要截圖提醒警察 未全程 未全程 未全程使用方向燈
這樣會怎樣?當然是收到罰單一定7pupu
或是雙白線變換車道不檢舉
但是只是輪子擦到白線必檢舉
如果擦到白線是因為閃避其他車輛,那更要檢舉
甚至我直接會在備註寫:違規就是違規,不得因為閃避車輛而允許違規行為
這樣收到罰單絕對會更生氣一百倍
事實就是有違規啊
至於要檢舉怎樣的違規,每個檢舉人都有自己的自由吧
你不能說我專門檢舉違規邊緣的檢舉是犯法的
或是說我檢舉雙標
講白點我就雙標,不然你要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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