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刑法<肇事逃逸罪>是不是有bug啊???

作者: sqe123456z (可愛就是正義)   2021-10-07 18:27:42
※ 引述 《dispptt (dispptt)》 之銘言:
: 假設某甲自知酒駕 不管是自撞還是撞到人
:  
: 他如果乖乖原地留下來等警察 他一定是馬上銬起來 馬上送地檢署 24小時內法院提審
:  
: 刑度2年以下併20萬罰金
:  
: 如果他肇事逃逸跑掉 事後警察通知到案
:  
: 酒是一定退的 酒駕部分安全下莊
:  
: 刑法部分半年以上~5年以下 (你願意和解的話 八成是緩刑不用擔心)
:  
: 罰錢的部分 頂多一張 道交條路第62條的3000~9000元罰緩
:  
: 等等..........這樣不對吧
:  
: 這算是刑法<肇事逃逸罪>的bug嗎????????
:  
: 怎麼好像鼓勵有喝酒的跑就對了??????????????????????
:  
刑法有關於危險駕駛罪(酒駕)、肇事逃逸罪、遺棄罪跟過失致死罪的處理有點複雜
因為這篇只是讓你了解法院怎麼處理這類案件,以下見解皆以實務見解為主,我就不帶學者
批評了
首先我舉一個最常見的例子
「甲酒駕撞傷乙,雖即時下車查看,但見乙倒地不起,害怕事後責任追究,就跳上車快速離
去。事後,乙因延誤送醫不治死亡」
這例子同時該當了危險駕駛罪、肇事逃逸罪、遺棄罪跟過失致死罪
https://i.imgur.com/iGmVEnA.png
https://i.imgur.com/xW23ccI.png
https://i.imgur.com/hZx7z4m.png
https://i.imgur.com/I6G148v.png
既然同時有這麼多法條符合條件了,那法院該如何處理好呢?
懶得我解釋的,可以直接滑到最底,我會寫結論
=====
首先先來處理肇事逃逸罪與遺棄罪的競合吧
這兩個罪在實務上的競合是以想像競合來處理
什麼是想像競合?
簡單舉個例子,比如今天我在大庭廣眾之下用力甩了你一巴掌
我對你既成立普通傷害也同時成立公然侮辱罪
基於法律上一行為不兩罰的原則,國家對我的刑罰權也只會有一次
所以這時法院要開始比大小,只取法定刑最重的罪名來作為對我的處罰
詳細可以參考台灣法律網的解說
http://www.lawtw.com/article.php?template=article_content&area=free_browse&paren
t_path=,1,660,&job_id=1639&article_category_id=283&article_id=1636
所以法院對於遺棄罪與肇事逃逸罪,是想像競合以一重罪處罰
我舉的例子中乙後來不治死亡,因為遺棄致死的法定刑較肇事逃逸為重,所以是以遺棄致死
來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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