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交部修法明列46項民眾可檢舉事項 違停只

作者: vava5566 (發發5566)   2021-10-07 15:44:30
1. 現在魔人在擁擠的道路下班回家把行車記錄器拿下來,一次可以檢舉二三十件
,整條路一個都逃不掉。這種有點討人厭。
2. 違停的最討厭的是兩車道,右邊停一台了,左邊還有白目的也停一台,
拜託,睜大眼睛看一下,你的對面都有違停了,你還停這裡,是要讓大家連會車
都不行嗎?
3. 第二種討厭的違停是路都很小了,他車子違停也不停裡面一點,就給你大咧咧佔用
右邊一個車道的一半,就很大咧咧看了超級討厭。
違規還這麼高調真的有夠白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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