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防堵檢舉魔人!民眾檢舉樣態限46項 違

作者: niburu (none)   2021-10-07 15:35:47
現在還無法想像不禮讓行人要怎麼檢舉?都已經越過行人了,難道可以錄影檢舉嗎?縮減
靜態檢舉,叫大家多檢舉動態違規嗎?用錄影檢舉嗎?如何證明沒有偽造錄影?到時候又
要訂出一些錄影檢舉的標準了。
警察看錄影,負擔會比較輕嗎?
報復性檢舉,也沒錯,只要被檢舉,真的有違規,也沒錯。
根本就是拿報復性檢舉當理由來立法而已。
※ 引述《lpbrother (LP哥(LP = Love & Peace))》之銘言:
: 46 項還不夠鄉民檢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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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且也有寫得很清楚,現在靜態項目很容易檢舉,
: 反而是動態項目
: 例如不依規定使用方向燈,以及不禮讓行人,抽菸騎車等項目
: 並沒有限制檢舉,
: 還有鄉民的最愛,機車不依規定車道行駛 (禁行機車),
: 這個應該也很好檢舉,
: 在此鍵盤呼籲檢舉達人都去檢舉車輛不禮讓行人,
: 還給行人一個安全的用路環境。
: : 根據交通部提出則的檢舉項目中,「靜態項目」則縮限於路口、行人穿越道、人行道

: : 影響交通安全與秩序等違規停車。包括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消防車

: : 五公尺內違規臨時停車,違規併排臨時停車,以及佔用身障停車格等。
: : 內政部警政署副組長劉振安談到,根據統計,民眾檢舉案件去年即高達440萬件,其
中?
: : 是透過行車記錄器檢舉,也佔全國警政機關檢舉件數三分之一。近年來民眾檢舉案件

: : ,其中不少則是特定性跟拍,如連續跟拍或惡意報復等,除產生民怨外,也影響警政

: : 負荷量和正常勤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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