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當初當兵的時候
有個同梯是法律系
有天聊天的時候他問我說 如果我現在有喝酒
開車撞到人 應該怎麼做可以被判最輕
答案是直接肇事逃逸
等酒退了再被抓到就好
他跟我說現在酒駕真的判太重
違反比例原則 肇逃竟是最佳解
雖然很沒良心 但是這是個法律小知識
分享給我 希望我沒有用到的一天
小弟當下是蠻震撼的
酒駕人人喊打 恨不得殺之後快
怎麼搞到最後最佳解竟然是肇逃
是否現在臺灣很多法律已經被一些不適任立委搞到出問題了?
這篇文前幾年發過類似意思的
被鄉民噴的跟狗一樣
覺得我擁護酒駕
小弟想問問有沒有法律人知道這些問題到底要怎麼解決?
或是有其他法律小知識原因分享的
或是探討臺灣法律怎麼如此悲哀
有掛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