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有和解就不算犯罪嗎?

作者: NowQmmmmmmmm (滷蛇之王)   2021-10-06 13:21:30
刑法第 185-4 條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人傷害而逃逸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
人於死或重傷而逃逸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項之罪,駕駛人於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死傷係無過失者,減輕或免除其刑。
某人說肇事逃逸已經和解了所以已經沒事是抹黑手段,可是檢察官都提起公訴了,而且是
寫犯罪事實
https://i.imgur.com/jBZg9Ae.jpg
為何說事實會變成抹黑,和解了就不算犯罪嗎?
那殺人放火強姦犯刑法錢丟出來和解是不是也不算犯罪了?大家說事實而已問什麼會變成
抹黑了?
大家來說看看抹黑標準是什麼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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