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丁允恭酒駕肇事通過「測試觀察記錄表

作者: asubelieve (比心跳還微弱的我的呼吸)   2021-10-06 11:13:38
1.媒體來源:
※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 黃佳琳
3.完整新聞標題:
※ 丁允恭酒駕肇事通過「測試觀察記錄表」 檢不起訴
4.完整新聞內文:
前總統府發言人丁允恭因桃色風暴去職後,今年7月14日在高雄開車酒駕肇事,造成劉姓
女騎士左手臂、左膝及右手等多處擦傷,丁被警方測得酒測值0.23,訊後依公共危險罪送
辦,但因劉女未提傷害告訴,丁允恭也通過「測試觀察記錄表」等測試,因此檢方認定他
未達不能安全駕駛狀態,偵結處分不起訴。
今年7月14日上午8點,丁允恭在復興三路由東往西行的外側車道,疑似未注意車前狀況,
汽車右前車頭與同向機車發生碰撞,造成劉姓女騎士輕傷送醫(未提傷害告訴)。丁允恭
警訊時表示,前晚11點多在家喝了一些高粱酒,不曉得隔了一夜酒精仍未退,車禍後也立
即報警處理。
由於警方測得丁允恭酒測值0.23,但根據警署規定,酒測值達0.15以上、未滿0.24,到場
員警應依刑法185-3條規定進行「測試觀察記錄表(直線來回走、金雞獨立、還得畫同心
圓)」作為客觀判斷依據,若酒駕者無法通過測試則隨案移送,若通過測試則改函送。而
丁當時通過測試,被警方依公共危險罪函送法辦。
雄檢偵查時,丁坦承犯行,檢方認為,一般駕駛人即使沒有飲酒也會發生交通事故,丁允
恭雖然有喝酒開車,但車禍原因與酒駕並無直接關聯,且他在現場時也通過「測試觀察記
錄表」測試,因此認定他未達不能安全駕駛狀態,偵結處分不起訴。
對於檢方處分不起訴,記者致電丁允恭,但他低調不願對此事表達意見。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694754
6.備註:
酒駕肇事可以在現場做測試觀察紀錄表 通過就不起訴?
以後是否能酒駕被抓後要求 作測試觀察紀錄表?
這算是暨收大麻不起訴之後的新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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