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屏東思覺失調男妄想發作 棍毆鄰居致死今

作者: MarcW ( )   2021-09-30 11:55:17
1.媒體來源:
聯合
2.記者署名:
潘欣中
3.完整新聞標題:
屏東思覺失調男妄想發作 棍毆鄰居致死今判無罪戒護5年
4.完整新聞內文:
患有思覺失調症的屏東縣內埔鄉陳姓男子,去年8月持木棍歐打鍾姓鄰居致死被控殺人案
,屏東地院今天以醫師鑑定結果並證稱陳行為時因為思覺失調症產生嚴重被害妄想,已達
完全不能辨識或控制其行為程度,依刑法第19條判決無罪,令入相當處所施以監護5年。
判決書說,陳因思覺失調症產生被害妄想,2019年12月26日在內埔鄉吳姓鄰居住處前,持
木棍敲打鐵門,致鐵門凹陷,吳前往陳家理論,陳持木棍毆打吳,造成鼻骨、顴骨及手部
骨折等傷害;去年8月15日,陳在鍾姓鄰居住處前,以木棍毆打鍾的頭部,造成腦膜下出
血、顱骨開放性骨折、肢體多處撕裂傷,傷重不治死亡。
偵查期間,檢察官就陳殺害鍾的行為,送屏東迦樂醫院對被告做精神鑑定,鑑定結果認為
:「被告為慢性思覺失調症患者,有輕度智能不足,基本生活功能及自我照顧能力退化,
併有認知執行功能障礙,思考缺乏彈性,現實感不佳。被告於案發當時,受被害妄想等精
神病症狀影響,『缺乏』辨識其行為違法之能力,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
而行為之能力」。
判決書說,審理時為求慎重,再請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紀念醫院對被告2次犯行做精神
鑑定,鑑定結論仍認為:「被告自罹患思覺失調症後,被害妄想明顯,同事、鄰居成為妄
想中迫害自己的角色,造成被告屢屢和他人衝突,而且未規律就醫,未能及時獲得精神藥
物和心理治療的協助,又加上生活環境封閉,支持系統薄弱,缺乏來自外界的現實挑戰和
澄清,且長期病程導致認知功能退化,皆導致最終出現對妄想中迫害自己的對象暴力殘殺
的遺憾後果,可說是罹患思覺失調症最不佳的結果。
判決書說,被告確實因罹患思覺失調症,且長期未就醫,導致判斷行為可能產生何種後果
的能力嚴重缺損,『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且從歷次供
述中,妄想內容並無出入,甚至被告在審理時,直指前次為他鑑定其缺乏辨識行為違法能
力的醫師是亂講的等行為,都可看出被告『並未』有偽裝精神病症狀的動機」。
綜合被告歷年之病歷資料所示病史、案發前後行為舉措、案發當時言行表徵等事實,認為
被告案發時,確實因思覺失調症所生的妄想症狀,誘發殺人等犯行,行為時均已經達到刑
法第19條第1項規定的「因精神障礙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以及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
力」情形,應屬不罰,依法判無罪。
判決書說,被告因嚴重缺乏病識感,被告家庭也難以期待能發揮支持或監督功能;參酌鑑
定報告的意見及被告的言行,考量被告因思覺失調症,喪失現實感,於案發當時受該病症
狀影響而喪失辨識現實、控制行為之能力,若未經持續、有效之治療,顯有高度再犯之虞
,為避免被告因未受適當且持續性之精神科專業治療,導致再犯,也衡量被告本案所侵害
者為他人之生命、身體等法益,危險性極高,雖依法判處被告無罪,但應令被告入相當處
所,施以法定最高之5年監護,以收個人治療及社會防衛之效。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5782372
6.備註:
屏東精神病=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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