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大家有沒有因為TOYZ才驚覺販毒是重罪?

作者: derekhsu (華麗的天下無雙)   2021-09-30 08:32:54
※ 引述《Whitening (whitening)》之銘言:
: 欸欸,
: 依照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2項規定:
: 製造、運輸、販賣第二級毒品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五
: 百萬元以下罰金。
: 平常看警察破獲毒販都沒啥感覺,
: 現在看到TOYZ要面臨如此高的刑責,
: 有沒有驚覺販賣毒品是重罪??
在台灣算重,但在東南亞算輕罪
在印尼,只要持有1公斤以上或5克古柯鹼(Toys的200顆大麻丸應該超過這個數字了下來),上限就是無期徒刑,如果還銷售這樣的量,那就是死刑。
在菲律賓,法律上是無期徒刑,但在杜特帝指揮下會變成死刑。
在越南,最重也是死刑。
在馬來西亞,持有大麻50克就是10年到無期,只要持有200克以上就會被當成要販賣,然後販毒的結果最重是死刑。
泰國大家都知道了。
簡單來說Toyz這在東南亞各國幾乎都會死路一條,台灣販毒的罪是東南亞周邊國家裡面最輕最輕的,算他運氣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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