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精神異常者除了法律人還有誰不能得罪?

作者: zhxl (武裝肥宅)   2021-09-29 13:06:19
※ 引述《jeremy1999 (高雄宅肥)》之銘言
: 欸欸欸 打給勞炸
: 我高雄宅肥啦
: 精神異常有就醫紀錄者
: 在台灣犯罪常常不用付多大的責任
: 除非受害者是法律人
: 阿政治人物們整天在立法院打架
: 上節目打打嘴砲爽領薪水
: 也不看哪裡有問題修一下法
: 讓那些精神異常者能得到妥善的照顧
: 好保障一般市民的安全
: 那麼這些精神異常者在台灣
: 除了侵害到法律人以外
: 還有哪些人是他們得罪後
: 會受到懲罰的勒?
: 嘻嘻
果不其然,嗜血鄉民又想槍斃別人來洩憤,槍斃有問題的人然後大家互相自我安慰說這
個社會又變安全了,實在可笑,就跟封建時期把犯人拉去菜市場斬首觀眾在旁搶著吃血
饅頭一樣,荒唐至極
那些動不動就要槍斃思覺失調患者的人,麻煩你去看經典神劇「我們與惡的距離」,裡
面很好了詮釋患者的苦處與暴民的嗜血,槍第要是能解決社會問題,那史達林早就是一
大明君
我們更應該關懷那些患者,給他們愛及包容,並從家庭、環境、全社會...等方方面面給
予他們支持,在愛與鼓勵下他們才能擺脫疾病的糾纏,動不動就不分青紅皂白拉人槍斃
,這不是在解決問題而是在逃避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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