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挨罵4%仔他認是誹謗 高檢不起訴:一般人

作者: hydra3179 (柚木N的N)   2021-09-29 11:05:30
1.媒體來源:
聯合新聞網
2.記者署名:
記者張議晨/高雄即時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挨罵4%仔他認是誹謗 高檢不起訴:一般人不懂含意
4.完整新聞內文:
網友間常以「4%仔」代指台灣民眾黨支持者。黃姓網友因為一則臉書留言,被謝姓男子認
為是在酸高雄市長陳其邁,謝留言反擊「輪不到4%仔指三道四啦」。黃姓網友一查,主張
「4%仔」有不雅含意提告加重誹謗,謝男反駁,稱4%仔跟英粉、韓粉一樣只是代稱,高雄
地檢署偵結,認為若沒刻意查詢4%仔含意,一般人不清楚意旨,認定未構成誹謗,不起訴
謝男。
檢方調查,去年10月25日,黃姓網友在新聞媒體的網路留言區,留言「兩年拚四年,治安
真好邁」,謝男看到後,認為黃姓網友在酸高雄市政府的治安成績,因此以臉書假帳號留
言反駁「輪不到4%仔指三道四啦」。
黃姓網友起初不清楚「4%仔」意思,後來上網一查,發現「4%仔」起因是2020年高雄市長
補選民眾黨僅得票4%,因此被用來指是民眾黨支持者代稱,他認為謝男除了暗指他是民眾
黨支持者外,還有另外一層不雅含意,因此提告妨害名譽。
檢方偵查時謝男喊冤,稱他是看到黃姓網友留言覺得不妥,認為他是在汙衊政府,因此留
言希望他如果不是專業人士,就不要用批評的方式指三道四,而且上網搜尋「4%仔」就知
道意思,就像韓粉、英粉、柯粉之類的支持者。
檢方後來根據雙方留言截圖,認為「4%仔」應是具有特定政治力長者的代稱,而謝男留言
內容,則是針對黃姓網友留言的回應,屬於「意見表達」範疇,而不是事實陳述,因此與
加重誹謗罪構成要件有別。
檢方認為,黃姓網友認為「4%仔」有其他不雅含意,但根據他在偵查中的證詞,是看到留
言後才去查詢「4%仔」意思,因此若非經查詢,一般人並不知道4%仔意思,因此不算妨害
名譽、加重誹謗,不起訴謝男。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5779166
6.備註:
被叫4%仔然後告人
黃男主張4%仔有其他不雅含意??
整篇好像也沒說到底是哪種不雅
不會是上網查到這篇吧
https://www.pttweb.cc/bbs/GossipPicket/M.1597662902.A.BC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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