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監委之子、長榮大學副教授「PTT徵女」 

作者: ChinaGy (偶不素426)   2021-09-28 10:55:43
1.媒體來源:
蘋果
2.記者署名:
王志弘
3.完整新聞標題:
監委之子、長榮大學副教授「PTT徵女」 性侵女同志判刑3年半
4.完整新聞內文:
監委蔡崇義兒子、長榮大學副教授蔡尚恩,遭控於2017年性侵女同志,涉及妨害性自主。
台南地院今宣判3年6月。法院指出,被告不尊重被害人性自主決定權,造成女方心理創傷
,犯後飾詞狡辯,未曾向女方道歉,亦未和解,故依法判刑。長榮大學表示,尊重司法。
待該案定讞後,將視判決結果,依規定進行相關處置。
蔡尚恩(42歲)2017年5月在Ptt聯誼版以「徵女,台南,徵金融或英文相關的朋友」為題
徵友。被害女同志則指控,雙方當了2個月網友後於同年7月首次碰面,3天後第2次見面在
女方住處聊到凌晨,蔡男藉故央求留宿,她認為蔡男是副教授又是基督徒,且已知她是女
同志,應無安全顧慮,豈料竟趁她吃完安眠藥睡覺時,潛入房內用手指性侵。她隱忍到隔
年3月才在友人鼓勵下提告。
檢警介入調查後,蔡尚恩則辯稱,兩人是交往狀態,6月時天天膩在女方住處「幾乎是同
居狀態」,2人交往2個多月來發生10多次性行為。但檢方認為,蔡男連合照都拿不出來,
甚至沒加女方為臉書好友,犯後飾詞狡辯、毫無悔意,依強制性交罪起訴。
台南地院今年3月召開準備程序庭,蔡尚恩由律師陪同出庭,離去時不受訪未發表意見。
女同志當時透過律師發出聲明,蔡男打著基督徒名義,卻做出指姦行為,讓她罹患嚴重憂
鬱症,她害怕其他女性受害,才揭發此事,盼司法還她公道。
台南地院今天做出一審判決,被告否認犯行,但事證明確,犯行堪以認定,應依法論罪科
刑。且被告犯後飾詞狡辯,未曾向當事人道歉,亦未和解或他法彌補當事人所受損害,欠
缺悔意。依強制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6月。(地方中心王志弘/台南報導)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10927/ECT4HPWLJNHIFHKWE7ZH2ACQC4/
6.備註:
心得:蔡尚恩粗乃打球阿!不要靠爸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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