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政府拒跨國同婚登記 伴盟點名徐國勇批政

作者: x747 (skate)   2021-09-23 16:19:25
新頭殼
新頭殼newtalk | 張語涵 台北市報導
政府拒跨國同婚登記 伴盟點名徐國勇 批政府「同婚只是大外宣」
台灣同性婚姻合法化已超過800多天,但跨國同性伴侶仍被戶政單位拒絕登記結婚,台灣
伴侶權益推動聯盟與10多位跨國同性伴侶今(23)日赴行政院前舉牌抗議,並點名內政部
長徐國勇出來面對,批政府「同婚只是大外宣、對同婚權益保障只做半套」,要求政府撤
銷違法函釋,儘速開放跨國同性伴侶登記結婚。
伴盟秘書長簡至潔表示,距離台灣開放同性伴侶登記結婚已經852天,但跨國同性伴侶仍
被拒絕在婚姻大門外,政府明知當初修法有漏洞,卻遲遲不願意彌補,結果在全球疫情席
捲之下,政府仍舊忽視這些還在等待結婚的同性伴侶,持續怠惰行政、延宕修法,導致許
多跨國伴侶超過500多天還沒有辦法見上一面,即便留在台灣的跨國伴侶,也要天天擔心
自己的簽證到期,出境後就無法再入境。
簡至潔痛批,跨國同性伴侶不是沒有給政府機會,800多個日子裡,大家用數千封陳情信
、數百篇報導,希望喚醒政府的重視、加快修正的速度,但政府仍舊無視人民的痛苦,把
人民逼上街頭。
簡至潔說,最諷刺的是,蔡英文總統還數次在外賓前宣稱台灣通過同性婚姻是亞洲第一,
驕傲地接受外賓熱烈掌聲與歡呼,卻放任跨國同性伴侶在街頭聲嘶力竭吶喊自己還不能結
婚,簡提醒政府,婚姻平權是人民最基本的權利,不是政府拿來大外宣的口號。
伴盟指出,過去政府以「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46條前段規定「婚姻之成立,依各該當
事人本國法」為由,拒絕一方來自同婚未合法國家的跨國同性伴侶登記結婚;但此見解已
被今年兩起高等行政法院的判決打臉,法院認定政府只考慮「涉民法」第46條,卻未同時
考慮涉民法第6條反致原則,與第8條公序良俗條款,已嚴重侵害人民的婚姻權利,判決內
政部函釋違法。
伴盟說,今年9月11日他們赴內政部要求說明,為何內政部明知函釋違法,卻不願意變更
解釋,持續拒絕跨國同性伴侶結婚登記,但當天徐國勇並未出席面對人民,僅以公文避重
就輕回覆。
伴盟向徐國勇喊話,如果內政部不回應,未來每週四開行政院院會時,都會到行政院門口
「恭候徐國勇大駕」
https://bit.ly/3nYy8Pq
DPP真的是執政不行
現在連最會搞的同性戀政策也惹甲甲不高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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