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劫財殺前女友噁淫屍 法官︰「尚非殘忍惡

作者: FATTY2108 (肥好想進台大呀)   2021-09-21 19:22:52
※ 引述《NTULioner (112延畢魯蛇廢物就是我)》之銘言:
: ※ 引述 《Workforme》 之銘言:
: : 造仍存活假象,並於伴屍期間外出買毒品、泡麵。一審考量陳男殺人手段「尚非殘忍惡劣
: : 」,依強盜殺人罪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二審維持原判,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 看到這些法律人就好笑
: 以下例子
: 一審: 手段凶殘
: 法院前輾死妻與律師 狠夫判死
: 台南地院以洪駕車故意撞死2人,手段兇殘、無認錯之意,昨判洪當興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 。
: 二審: 手段凶殘
: 太凶殘!法院前撞死妻子與律師 洪當興二審仍維持死刑
: 竟遭洪懷恨在心,路途中故意駕車從後猛烈撞擊輾壓,造成兩人死亡,檢方認為洪男行兇手
: 段兇殘,向刑庭求處死刑。
: 台南高分院3月28日下午宣判,駁回上訴,維持死刑原判。
: 最高法院: 手段依舊凶殘
: 逃死,但手段依舊粗暴殘忍
: 最高法院昨認為,洪男為洩憤而犯案,手段粗暴殘忍,屬人權兩公約「最嚴重之罪行」,更
: 一審量刑已考量各項情況和理由,即使自首減刑,仍無量處有期徒刑的空間,判處無期並未
: 違誤法令,駁回上訴定讞,洪男確定逃死。
真的啊
那些低級法律人就垃圾
洪男當時抄一堆金剛經還是被認定手段兇殘
反觀謝依涵也是殺死二個人
完全沒抄佛經
只有搶救吻仔魚竟然逃死
況且她當時沒自首還誤導檢警偵辦
把罪推給三位老闆
害呂炳宏差點被羈押
人家洪男撞死律師敢做敢當
第一個時間就承認
還是被認定手段兇殘
抄了佛經還是被認定毫無悔意
夜店殺警案的只是寫悔過書
就不用羈押了
在松山分局砸電腦還可以用8千元握手和解
反觀在警局跳舞獅恭送分局長陞遷的被以「侮辱公署」罪嫌羈押禁見
第一次看到「侮辱公署」也在羈押禁見,況且分局長也不是「公署」,這種完全不符合構成要件的,也在羈押,就算構成公然侮辱好了,分局長也沒提告,是在羈押什麼啊?紫蛙吳忻穎直接臭罵「士檢專收垃圾」怎麼不趕快去德國緝拿牠回台灣羈押禁見?
紫蛙罵「士檢專收垃圾」
低級法律人:核被告吳忻穎發言皆為可受公評之事,與侮辱公署罪嫌無關,本署逕行簽結,本署檢察官沒有任何違失!
朱男在分局門口跳舞獅恭賀陞遷
低級法律人:黑道真的太囂張,竟敢挑釁,雖然分局長沒有提告公然侮辱,朱男也只有說「一路好走」、「恭賀陞遷」,但是用白獅跳有挑釁的含義,直接以侮辱公署罪嫌把主謀羈押禁見!
低級法律人完全不管構成要件怎樣的,憑感情用事,問題是台灣根本沒有「公然挑釁罪」,只有「公然侮辱」跟「侮辱公署」,構成要件整個不符,也可以羈押!
低級法律人看見謝依涵在那邊哭,楚楚可憐,又有搶救吻仔魚就免死了!
https://i.imgur.com/9UPAY6v.jpg
難怪苦主呂炳宏都說「認真賺錢比較實在」,他對於他的冤案已經不抱平反的希望了!
操他媽的,員工跑去跟客人認乾爹,老闆還要去管乾爹、乾女兒,不然要是乾女兒拿了乾爹的97萬外加19件珠寶,事後乾爹不給錢了,乾女兒懷恨殺死乾爹跟乾媽,老闆還要連帶賠償喔!
然後乾爹的律師三不五十就在訴狀裡面影射老闆跟乾女兒過從甚密,還亂說老闆是乾女兒的殺人共犯,害現在還是有網友誤會老闆是殺人共犯
最高法院的法官是不是很八卦,老闆早就不起訴五年了,但是律師在訴狀裡面亂寫老闆是殺人共犯,還影射老闆跟謝依涵有曖昧關係,這樣寫小說的劇情,最高法院竟然發回更審欸 硬是要老闆賠錢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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