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大阪處長輕生!卡神養網軍堅稱沒業主「自

作者: yoyoflag (新北殺人無罪)   2021-09-18 04:05:58
這種行為真的該重判
並且判6個月以上
讓他們不能易科罰金
對時事抒發己見 本身稀鬆平常
但是如果是牽涉金錢來發表意見
完全令人噁心 違反人性的本質
不管是你收錢 還是你付錢
不管意見剛好合你真心 還違你真心
把發表對時事的意見 當成工作 以成果計算金錢報酬
真的噁心!
出賣自己的思想來換錢 嚴重擾亂社會秩序與善良風俗
尤其是自撈腰包 來企劃這種工作的投機份子
更應該永遠消失在螢光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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