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為何合約或法律條文愛用"得"來表示"可以"

作者: AhGai (我有收錢我沒放水)   2021-09-16 12:36:51
"得"這個字
會因為讀音唸"ㄉㄜˊ"還是"ㄉㄟˇ"
有著截然不同的意思
念ㄉㄜˊ表"可以"
表達權利
念ㄉㄟˇ表"必須應該"
表達義務
偏偏簽合約或者一些法律條文 甚或一些公文
在表達誰誰可以這麼做的時候
都愛用"得"來描述
例如: 推文三樓得肛推文五樓500次
這是表達 三樓有權利肛五樓 但沒有一定要肛
但是五樓不能拿著這條文來要求三樓肛他
明明用可以跟應該就能清楚表達
偏偏用"得"這個字眼
不是可以給人很多騙人的空間
明明只有規定了三樓可以肛五樓的權利
卻可以拿來欺騙五樓說 這一句已經規定了三樓有肛你的義務
讓五樓喜孜孜地簽約 付出對價行為
有沒有人以前 閱讀條文
被"得"這個字給誤解的經驗
有沒有正式文件 很愛用"得"這個字來闡述"可以"
的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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