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影視勞動系列之一 超時工作、職災、欠薪

作者: qazsedcft ( 蛋包飯 )   2021-09-14 01:50:12
1.媒體來源: The Reporter
2.記者署名:
文字/林雨佑、陳德倫
攝影/余志偉、蔡耀徵、許 倩
共同採訪/嚴文廷
3.完整新聞標題:影視勞動系列之一
超時工作、職災、欠薪──影視工作者的「血汗乙方」困境
4.完整新聞內文:電影製片業是否納入《勞基法》責任制條款適用範圍?相關協商將影視工
作者的過勞事實再次搬上檯面。在票房和獎項的風光背後,一份份保障不全的合約代表著超
長工時和處處潛伏的勞安危機。(攝影/余志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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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2020)對全球影視產業來說,是最壞也最好的年代。COVID-19疫情讓全球影業停擺、
觀眾宅在家,電視劇需求大增;疫情相對穩定的台灣戲院少了好萊塢大片競爭,國片票房下
半年逆勢成長。然而,亮眼的國片票房成績背後,卻是一群電影人用血汗換來的。
台灣的影視工作者每天拍片14小時以上、車禍職災率是一般人的8倍、每3個人就有1個人被
欠過薪水、殺青後臥病在床1週是慣例。縱使近年來業界開始簽起合約,這些契約上的「乙
方」們卻還是得戰戰兢兢地工作,深怕收工不小心出個車禍就要賠到傾家蕩產。在劇組殺青
之後、電影還沒上映之前,「乙方」們早已又搏命爬上攝影高台,投身另一支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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劇組一旦開工,工作就不太會中斷,特別是攝影組人員常常只能找空檔裹腹充飢(非文中當
事人)。(攝影/余志偉)
自進劇組的一個月以來,攝影大助阿福(化名)只休過2天假,攤開工時紀錄一算,平均日
工時13.5小時,平均週工時更高達98小時,是《勞動基準法》每週正常工時40小時的2.45倍
。儘管瘋狂加班,阿福也拿不到加班費──他和製作公司簽的是「月薪制」,導演不管拍多
久,他的薪水都是打死,等同工時吃到飽,而這是劇組人員很常見的合約。
只看工時,還會忽略細節裡的魔鬼。阿福在收工後受訪,電話那頭的他聲音沙啞,可以聽出
積累的疲憊,「對我們來講,一天有睡到6個小時都還算OK,睡8小時算很多,」但他說,問
題出在日夜顛倒、作息錯亂,根本沒有睡眠品質可言,「最怕日翻夜、夜翻日,幾天日戲之
後沒有充分休息就轉夜戲。那天會很硬啊,從早上開始拍到凌晨,讓你睡一覺,下午繼續出
班,拍了3天夜之後又轉日,拍到你整個身體都覺得不對勁。」每日工作起迄時間都不固定
,阿福自嘲,「人家護理師的班表至少還有幾點到幾點,我每天都要重新設定鬧鐘。」
勞動不是現場喊收工就結束,交通移動是另一重風險。阿福回憶起去年接的案子,當時他是
攝影師,但預算不足是劇組常態,他跟攝影組凡事都得DIY,車子當然也要自己開,「前一
天拍到凌晨2、3點收工,我的助理回去還要過檔備份,隔天早上11點的班,聽起來還好嘛,
但在梨山,單趟車程要快5個小時,所以一到集合點,我看那個助理根本沒睡覺。」那天回
程,阿福只好和另一個攝影師輪流開車,他說不然大家真的會累垮。
是幸運也是僥倖,意外沒發生,但不是每組人都能安全下莊。阿福說,去年有製片助理開車
載好幾個工作人員,超時工作打瞌睡,「撞到一台100多萬的賓士,製片助理薪水了不起3萬
多,撞到真的直接哭。攝影師坐副駕,肋骨就斷啦,後座的化妝助理一撞,隱形眼鏡跑到眼
球後方,差點失明。」據傳最後損失,公司和製片助理各賠一半。聽來荒唐,卻是影視產業
工作者的日常。
4成影視工作者工時超過14小時,美術組甚至要連續工作21天
美術組在整個拍攝期間,從開拍前到開拍後都是工作時間,工時常常拉得非常長,與報酬多
半不成比例,更別說過勞問題(非文中當事人)。(攝影/余志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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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到現在都還有陰影,像清晨和黃昏那種天快亮、快暗的時間,心情就會很糟很不舒
服,因為這就是以前準備要出班,或是拍到累到不行的時間 ,」正籌拍台灣電影史上最
大製作《台灣三部曲》的導演魏德聖,坐在工作室裡講到這段拍電影的後遺症時仍相當激動
。他剛入行當場記時,出班一次只拿1,000元,工時卻是30小時,等於時薪僅33元,「拍到
最後發現鏡頭不連戲我都故意不講,因為我想收工了。」
台北市電影戲劇業職業工會(簡稱職工會)與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在2020年完
成台灣首份影視勞工職災研究:「電影電視從業人員職業災害預防研究」報告(簡稱職安報
告),向約400名電影、電視、廣告等類型的影視工作者,針對工時、職災、保險等進行問
卷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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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安報告指出,8成影視勞工平均每日工時超過10小時,甚至有4成受訪者平均每日工時超過
14小時;49%的人連續工作6天休假1天,同樣49%的人則至少連續工作7天以上才休1天假,整
體更有近2成的人要連續工作10天後才能休假。
影視業不同組別也有差異,演員工時最短,平均8到10小時,其餘組都是平均12小時以上;
各組多能工作6天休假1天,但美術組大多數卻屬於「平均21天才休假1天」。執行美術筱婷
(化名)解釋,美術組因前置期就要搭景,拍攝期更需要同時拆搭不同布景,才會難以休假
。為人母的她,擔憂製片公司會因時間不易配合而不找她合作,甚至不敢透露自己還要照顧
小孩。
拍電影常「工時吃到飽」,殺青後臥床1週是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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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電影導演協會共同理事長林書宇(右)與連奕琦(左),希望透過組織的力量來改
變影視產業工作者的困境。(攝影/蔡耀徵)
「我直到去馬來西亞拍《夕霧花園》才知道,原來電影殺青隔天是可以繼續工作的!在台灣
拍片殺青後,不躺在床上1個禮拜不可能 我以前有一天拍到爬不起來,是完全起不來的
那種,」中華民國電影導演協會共同理事長林書宇說,馬來西亞走美國好萊塢工會制度,一
天最多只拍12小時。
單就每日工時,拍電影並不是影視類型中最高的,但為什麼卻是最累的?這要從薪資計算方
式解釋。
影視業有三種常見計薪方式:跳班、按件計酬、月薪。廣告、音樂錄影帶(MV)主要使用跳
班制,因片長較短,拍攝期可能只有1、2天,平均報酬換算起來就高。蔡依林MV《怪美的》
的製片王漢聲就說,「助理可能拍1天就賺3萬,1個月辛苦這1、2天就好,談限制工時對他
來說就是假議題。」
電視和電影拍攝期比較長,過去以件計酬(俗稱包案)多,現在則多為月薪制。電影工作人
員領月薪,但少有超時費,一天不管工作多久都是領一樣的錢,等於是「工時吃到飽」,更
可能一吃就是好幾個月。
「拍到16小時的時候就會覺得自己很像廉價勞工,已經工作整整2天的正常工時,卻只能拿
到1天的錢,」《賽德克・巴萊》和《夕霧花園》的副導吳怡靜,今年42歲,本該是職涯最
活躍的時期,卻因為已經無法負荷長時間勞動,只能選擇暫時不接新片。
車禍是勞工平均值8倍,「職災」成為出不了劇組的祕密
高工時對影視工作者最直接影響,就是容易發生職災。高頻率的交通事故常是劇組不能說的
祕密(非文中當事人)。(攝影/余志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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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工時最直接影響就是容易發生職災。「整車(包含駕駛)睡著也不是沒發生過 製作拉
預算都會拉司機,但預算不夠,第一個砍的也是司機,」製片李佳哲說,光他自己上下班途
中就發生過好幾次車禍。
影視業的職災相當普遍,根據職安報告,有52%的工作者曾在工作時受傷,74%工作者自認
曾在不安全的環境下工作。常見的高風險狀況像是爬上2、3公尺的高台架燈,攝影卻沒有配
戴安全帽或任何安全防護裝備;高台支架已彎曲卻沒更換;現場電纜線散亂易漏電;路邊拍
攝未明顯區隔拍攝區、沒有交通指揮管制,甚至沒有申請路權;拍攝水域、潛水、爆破等危
險場景,缺乏縝密的安全防護計畫,也沒配置救護人員。
但由於影視圈相對封閉,除非出事者是觀眾熟悉的演員或是發生重大職災才有機會曝光,其
他的職災多半會變成劇組不能說的祕密。
根據職安報告勞保給付資料,台灣每年全體勞工約有5萬件交通事故,是職災事件之首;交
通事故也名列影視勞工的職災類型首位,高達48%。若換算比例,影視業勞工車禍職災率是
全體勞工平均的8倍,這還僅是勞保資料,發生事故卻沒有申請勞保給付的職災黑數可能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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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連燒金紙都被要求備滅火器,台灣拍片3年前還只能保旅平險
影視業勞工職災率高,職業安全意識卻非常低。「有次某劇組前一天翻班,攝影師走路滑倒
腦震盪送醫,我本來以為應該會停拍,結果攝影大助頂上繼續拍,事後居然還覺得驕傲(沒
意識到他自己同樣過勞,也容易發生職災),」回想某次跟片經驗,紐約大學電影研究所畢
業、有美國拍片經驗的《孤味》導演許承傑說,至今他仍對台灣電影圈安全意識普遍不足感
到訝異。
「台灣每一個劇組都會發生職災,也都會有勞資爭議,」職工會總幹事廖浤睿表示,一年會
接到約40通勞資糾紛諮詢電話,但只有1成會付諸實際行動,就算勇於爭取權益也可能悲劇
收場。曾有美術助理租車出車禍,才發現製片公司沒有保險,公司不願給薪也不願賠償車損
,助理千辛萬苦爭取後雖然拿到錢,公司卻從已經相當拮据的製作費中扣賠償費,讓劇組同
事對他相當不諒解。助理徹底灰心,從此離開業界。
職工會經理廖蕾嘉說,直到2018年業界出現商業保險前,拍電影的人只能保旅平險,「出小
事還好,出大事就會因為與承保事實不符,根本無法出險。」
相較於剛起步的台灣,國外電影的保險規定和勞安意識都相當到位。魏德聖以前拍攝《雙瞳
》就發現,澳洲對劇組安全要求非常嚴格,連片場到廁所的一段路,都規定每隔50公尺就要
打一盞燈照明。
許承傑說,美國連學生拍片都得有保險才能開拍,保險公司要求審劇本,並根據劇本內容區
分風險等級。當學生時,他有次只是要拍「燒金紙」,在劇本寫上「burning paper」,保
險公司就要求配備滅火器,他們只好扛著滅火器到荒郊野外拍片。雖然申請保險的程序繁複
煩人,許承傑認為要安全就該照規定來。
惡意欠薪多,僅3成有成功追回
即便被欠薪,許多受害者也不敢大力聲討,影視圈的人際網絡口耳相傳,若成了「黑名單」
,恐怕未來就接不到案件(非文中當事人)。(攝影/余志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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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影視界勞資爭議主要有三大類:超時工作、職災以及欠薪。職安報告顯示,有48%工作
者曾被欠薪,其中只有34%能夠追回薪資。
「我們4個人擠在5坪大的房間裡,睡的床比醫院陪病床還小,每天睡不到3小時 ,」資
深造型師陳睦淳描述她2011年參與電視劇《幸福蒲公英》劇組的情形。因為勞動條件差遭工
作人員反彈,劇組一度停拍;誰知1週後,劇組想撤換所有工作人員,逼他們簽下「BY-CASE
員工離職申請單」和切結書,否則領不到薪資,當時有個美術還被公司求償300萬元。陳睦
淳出示文件直笑,「都已經是BY-CASE了,怎麼還會有『離職』?」
「如果你想改合約內容,就會被貼標籤,」陳睦淳說她有次接案,看到合約不合理條文後想
修改,對方口頭答應但未簽約,仍請她進行前置。她花10萬元租了1,000件戲服到劇組,開
鏡前劇組不但決定跟別家簽約,更以「沒有開拍前都是免費」為由,拒絕支付租金。最後是
透過工會找律師訴訟,法官才判決她得以拿回一半的金額。這僅是少數有追回的案例。
三立電視劇《只為你停留》的製作公司東映在2017年惡性倒閉,負責人捲款逃跑,光演員以
外的工作人員被積欠的薪資和代墊款就將近700萬元。廖蕾嘉說,原本有60名受害者組織起
來準備一起向三立追討,卻只有2人有去申請正式法律程序。最後,沒人成功拿到欠款。
影視產業工作合約怎麼簽?4大面向看甲、乙方的權益落差
影視業勞工合約大體檢,《報導者》蒐集數十份影視業不同職種的工作合約,從工時與休假
、職災與保險、契約終止與賠償、實質指揮監督關係4大面向切入,解析合約中甲乙雙方(
甲方通常為出資的製片公司,乙方為勞工)權利義務規範的極度不對等及法律上的謬誤。
1. 工時與休假
問題:每日超高工時,連睡覺時數都要約定,連續工作沒休假。
每日拍攝時數以14小時為限,超過14小時以每小時新台幣500元計。
(註:如果是適用《勞基法》僱傭勞動契約的勞工,每日工時原則8小時,最高不得超過12
小時。)
當日收工與次日通告時間間隔需10小時以上。間隔少於10小時則視為加班,加班費以每小時
新台幣500元計。
休假日期之安排依拍攝進度而彈性訂定之,乙方不得有異議。
乙方保有每日睡足7~8小時(不含劇組運動行進時間)之權利,唯私下之行為作息需自我約
束,不得影響拍戲之情緒及進度。
不得連續拍攝超過10日而無休假,否則乙方有權利拒絕,甲方不得以此為由終止合約或是扣
除薪水。經雙方協調,若乙方同意拍攝,則以單日另加費用新台幣3,000元,直至休假始恢
復原薪資。
(註:如果是適用《勞基法》僱傭勞動契約的勞工,原則7日內需有1個休假日和1個例假日
。休假日可以工作,但雇主須給付加班費;例假日除非遇天災、事變等緊急狀況,不然雇主
不得要求勞工工作。)
2. 職災與保險
問題:不花錢請專業司機,讓劇組人員疲勞駕駛,出車禍除了要自負責任外還要賠償甲方損
失。
工作期間乙方須善盡專業人員職能,乙方本人及其助理人員當善加謹慎, 不從事危險行為
,甲方則需替乙方承保雇主意外險,共新台幣200萬元整,除此之外不負担任何工作人身意
外賠償。
在拍攝期間,乙方員工應完全遵守甲方在製作、拍攝進度上之合理的要求。甲方並保證,乙
方員工於拍攝本劇之工作並無傷害身體之危險性。
若發生車禍,乙方須承擔自身及第三人傷亡所有責任,並賠償甲方產生之損害。
(註:原始條文:乙方如因職務之需駕駛車輛,為保障甲、乙雙方之權益,乙方應出具合格
之駕駛執照 供甲方審查,並附上與正本相符之影本留底。乙方應保證善盡車輛保管及維護
義務, 如因個人疏失致車輛毀損、事故發生,造成自身或第三人傷亡時,乙方應承擔所有
責任,如致第三人訴訟甲方時,乙方願負責賠償甲方因此而產生之損害[包括但不限於律師
費、損害賠償等] 。)
3. 契約終止與賠償
問題:遲到、生病都算違約,乙方需負責和賠償的範圍遠比甲方多。
除有不得已情事,於事前告知甲方獲得同意給假者外,倘有藉故不到或遲到情形時,均以違
約論。甲方因而所受一切損失,應由乙方負完全賠償之責任。
任何合約紛爭乙方應負完全責任,並應賠償甲方因此所生之一切損失。
(註:原始條文:乙方保證有能力依本合約之約定履行其義務,乙方並保證於合約期間,除
本合約外,非經甲方書面同意,絕無任何與其他協力廠商之合約或承諾之羈束,而無任何足
致妨礙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務及履行本合約之情事,亦不妨礙乙方應盡之義務及承諾。若因本
合約之簽署,而引起任何合約紛爭,乙方應負完全責任,並應賠償甲方因此所生之一切損失
。)
乙方請病假須於事前通知甲方並取得甲方同意,否則以違約論,得按缺席日數比例扣減承攬
報酬。
(註:乙方如需請病假,必須於事前通知甲方並取得甲方同意;如需請3日以上(含3日)之
病假應於事後提出醫療院所診斷證明書;倘因其他事由請假,須於事前通知甲方並取得甲方
同意。乙方如有違反以上規定者,以違約論,甲方得按缺席日數比例扣減承攬報酬。
說明:有雇主的僱傭勞動契約才會有病假的規定,承攬只會約定期限交付勞務成果。條文前
半段提到病假,後半段又提到承攬,明顯混淆兩者法律意義。)
4. 實質指揮監督關係
問題:甲方有實質指揮監督權力,乙方應屬於有工時等限制的僱傭勞工,而非承攬的自由工
作者。
乙方應至少於辭職日(含當日)起算15天前通知甲方。
(註:原始條文:如乙方因個人情況辭職時,乙方應至少於辭職日(含當日)起算15天前通
知甲方, 並依甲方規定辦妥離職手續、返還溢領薪資(若有)後,始生效力,否則甲方有
權留 置應給付乙方之承攬報酬。
說明:無法完成約定之勞務成果在承攬契約精神裡,應屬於「違約」,只有僱傭勞動契約才
會規範「辭職」、「離職」的程序。條文前半段使用「辭職」,後半段又使用「承攬」,明
顯混淆兩者法律意義。)
無論日夜及任何天氣變化,均需依照通告時間及地點準時到場工作。
(註:原始條文:乙方同意在本劇承攬期間,如因工作職務、及業務需要配合於夜間從事工
作,並嚴格遵守甲方各項通告時間,無論日夜及任何天氣變化,均需依照通告時間及地點準
時到場工作,並以本劇通告為工作第一優先。)
乙方應隨時主動向甲方告知其所在地,俾使甲方可在合理時間內不論日夜均能與乙方聯絡或
發通告。
管得比勞工還嚴格,卻只是合約上卑微的「乙方」
影視產業接案多為個別簽約,且在近年才逐漸成為習慣,許多工作者不懂合約簽訂的「眉角
」,只能由資方主導(非文中當事人)。(攝影/余志偉)
https://i.imgur.com/RvKcfR6.jpg

基層影視工作者在台灣拍片相當沒有保障,過去常用口頭約定薪資,直到近年來才逐漸有簽
訂合約的習慣。即便如此,條文中的權利義務仍相當不平等,連熟悉勞動法的工會幹部和學
者看了都直搖頭。
台北市產業總工會總幹事陳淑綸直指,條文內容反映出產業勞動的困境──工時長又沒有加
班費才要特別約定,沒充分休息才會強調睡眠時間。此外,法律用字更存在許多瑕疵,舉例
來說,「乙方保有每日睡足 7~8 小時之權利」意思是要睡7小時還是8小時?乙方只是保有
權利,可不可以不主張權利(不睡覺)?如果乙方沒有睡飽,可不可以向甲方請求賠償?
「每一條條文都很誇張!很少看到合約把僱傭特性寫得那麼明確,卻還說是承攬的,」陽明
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副教授邱羽凡說明,承攬精神重視的是成果,只要乙方能在約定期限
內交出工作成果,甲方不應去限制工時和工作方式;但承攬顯然不符合影視業需求和現況,
那就應該回到僱傭勞動契約,讓他們享有工時限制、加班費、例休假等權利。
台灣眾多行業的勞工都存在「假承攬、真僱傭」的爭議,但實務上都需司法程序做個案認定
,無法透過行政手段一體使用。如2年前有外送員在送餐時死亡,最後雖被認定為僱傭,但
其他數萬名外送員在法律上仍屬於承攬。
「電影、電視勞工應該8成都屬於僱傭,」廖蕾嘉說,職工會近5年來協助10多件影視業勞工
進行勞資糾紛的調解、訴訟,在從屬性認定上幾乎都被判定為是僱傭。
邱羽凡分析,影視業勞工面對的問題也是台灣勞工的共同困境,但在政府還提不出有效的解
決方式、工會力量不夠強大的現況下,勞工只能各自爭取權益。現階段針對合約強化保障、
剔除不合理條款是個解法,但若維持現行甲乙雙方私下議約,乙方勞工困境相當難突破。
「沒資金就沒勞權」的恐怖平衡:拍電影講工時、產業一定倒?
以上揭露在圈外人眼前的高工時、車禍職災、惡意欠薪,早已不是電影電視圈的祕密,問題
為什麼始終解決不了?
資金是最大關鍵。曾參與《血觀音》、《親愛的房客》的製片林仕肯分析,以劇組約60人、
成本3,500萬元規模的電影來說,多拍1天,成本就要25到30萬元;魏德聖說,在山上拍攝《
賽德克・巴萊》,所有工作人員和臨演的薪資及交通住宿費加起來,只要多拍1天,就多花1
00萬元。
「大家按照《勞基法》(工時)來,台灣電影早就垮了!」
「導演都賣房子來拍片,怎麼好意思跟他談超時要加班費?」
「我也知道請司機比較安全,但預算就只有這樣。」
「票房、收視率好不好都是製片公司要承擔,你(指劇組人員)至少拍完就拿到錢了!」
以上,都是在討論影視業勞動困境解方時最容易出現的答案。在台灣,勞力加上資本密集的
影視產業,似乎形成一種「勞資雙方都很窮,大家只能共體時艱」的恐怖平衡。
但有了資金就能解決所有問題?倒也未必。
「有2千萬想拍4千萬的效果,有4千萬就想拍8千萬的效果,」導演協會共同理事長連奕琦說
,這是台灣電影圈長期存在的想法,不能說錯,但對於穩定發展電影工業來說並不是好事,
「韓國是倒推,評估市場只有5千萬,就只能用2千萬去拍,對導演來說是受限,但對產業是
好的。」
「台灣電影有8成都是新導演,他們可能拍完後就沒有下一支片了,」《刻在你心底的名字
》、《只有大海知道》製片陳保英認為,這代表產業體制不健全,人才和經驗難累積。
只有日落時刻沒有收工時間,無效率拍片成慢性病負循環
https://i.imgur.com/SDVtYVZ.jpg
工時拉長會讓工作效率降低;工作效率愈低,工時也就愈長、受傷風險愈高、資金也要愈加
愈多;資金如果無法補足,只能壓縮拍攝期,每日工時再更拉長。所有問題一環扣一環,惡
性循環。(攝影/許 倩)
除了高估資金回收、人才折損快外,深入拍片現場,更有劇組普遍存在卻難以察覺的致命慢
性病:無效率拍片。
「不是工作到12小時很累才開始拖,是第一個小時就開始拖,因為他(劇組人員)根本不知
道今天要拍到幾點,乾脆一開始就慢慢來,」魏德聖說。
攝影大助大志(化名)回想,他曾拿過日出日落時間詳細到分鐘數等級、「預計拍攝時間」
卻付之闕如的通告單,完全看不出哪場戲打算在幾點拍攝,知道太陽幾點下山也沒實質意義
,「早上用拍電影的規格在拍,慢慢磨,到下午變成拍電視劇,拍到晚上時間不夠就變八點
檔了。」不只工作人員無法預期行程,也導致作品品質參差不齊。
「它不是一個單一因素,不是特定的誰的錯,有時候這裡等一分鐘,那裡再等一分鐘,好多
的一分鐘累積起來就delay(延誤)了,」曾出演公視影集《返校》女主角的韓寧,提到她
在不同劇組現場的觀察,「因為演員在一個比較旁觀的位置,有的時候也看不出來工作人員
在忙什麼,可能是討論或setting,但就是等。」不過,所有流失的時間會堆積成壓力。在
某檔戲裡,韓寧拍到當天最後一場已經超時,只剩她的一顆鏡頭拍完就能結束,「我那時候
太緊張了,NG了10幾次,心裡很怕讓大家晚收工。」
所有問題一環扣一環,惡性循環。工時愈長讓工作效率低,工作效率愈低工時就愈長、受傷
風險愈高;效率低,拍攝期就要拉長,資金就要愈多;資金如果無法補足,只能壓縮拍攝期
,每日工時就會拉長。
該如何打破長期困境,持續改善現況?
面對長期困境,已經有影視工作者努力尋求解方。
近年來,有勞權意識的新生代影視工作者在產業中逐漸取得決策權,在規劃時程和預算時,
願意將劇組人員的工時和安全納入考量,雖然排序未必在最優先,至少得以進入視野、開放
討論。部分中生代導演也發覺,產業要有健康的體質,工作者才有本錢發展更長的職涯,年
輕人也才願意踏入這一行,勞動權益的改善已是不能延後的議程。
改善拍片現場的勞動條件,可以借鏡美國電影工業、韓國影視勞動改革經驗,從法規、勞動
合約進行合理修改,更可以透過縝密、系統性地前置規劃,大量提升拍片效率,就看影視工
作者與主管機關能否面對問題與積極改革
(延伸閱讀:〈如何擺脫血汗命運?韓國經驗在前,台灣影視界籌3項解方〉)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www.twreporter.org/a/film-and-television-workplace-labor-dispute
6.備註:
1.「翻」是影視圈的常見用語,指翻班,從晚上熬夜拍到隔天早上。
2.跳班係將一天24小時分成8、6、6、4小時共4班,每班薪資相同。例如連續工作24小時,
最後4小時的薪資將等同前面8小時薪資,亦即最後每小時薪資為2倍,類似加班費 。
3.在從屬性認定認定是否為僱傭的勞工,可從三種從屬性判斷:人格從屬性、經濟從屬性和
組織從屬性,可參考勞動契約從屬性判斷檢核表。https://reurl.cc/WXLRg7
作者: yoyodiy (廢文心得文大師)   2020-02-04 14:49:00
文組從大學聯考就是最競爭的 錄取率比理組低10%很常見就業也要打敗眾多競爭者 這也是我棄理從文的理由 因為我喜歡競爭挑戰帶來勝利的感覺
作者: sakuraha (山積是人類的天性...)   2020-02-04 14:51:00
那YO大現在在幹嘛...
作者: yoyodiy (廢文心得文大師)   2020-02-04 14:52:00
失業 因為被其他競爭者打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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