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限制女性夜間工作違憲 學者:勞工恐驚失保障

作者: CCY0927 (只是個暱稱罷了)   2021-09-13 22:29:00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544503
限制女性夜間工作違憲 學者:勞工恐驚失保障
郭柏均 張育睿 / 台北報導 發佈時間:2021-09-13 19:15 更新時間:2021-09-13 19:49
https://youtu.be/MpV5bMme9jY
進前大法官有解說:因為性別平等,限制女性勞工佇半暝做工課是違憲的。有學者認為:毋
管查埔查某,佇半暝在上班,攏是一種傷害。應該共法條改做「無分性別」攏愛受著保障
才著。莫因為性別平等,煞變做傷害勞工的一種方式。
原底勞基法49條第1項規定,除非經過工會抑是勞資會議同意,佇一定的配套措施之下,
雇主才會當要求女性勞工佇暗時做工課。毋過頂個月二十司法院大法官認為限制女性佇夜
間做工課,礙著性別平等,宣布違憲。今仔日佇立法院引起學者佮工會團體的討論。
文化大學法律系教授邱駿彥表示:「假使你認為對女性勞工夜間工作的各種規範,變成是
對男性勞工的無平等的時,按呢為啥物伊是去共女性勞工的保護提掉,毋是講共男性勞工
嘛入來保護」
邱駿彥認為,暗時做工課無分性別對身體攏有影響,建議應該共宣布違憲的49條第1項,
改作無分性別攏受著保障。另外這號解釋(kái-sik)也講著,因為個人的差異,這種保
護無一定適合透過工會猶是勞資會議來決定,嘛有學者煩惱按呢的宣布可能會減弱工會的
力量。
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副教授邱羽凡指出:「勞工敢有可能共雇主講『本人無同意你
的工作規則,請你莫叫我暗時做工課』,請問勞工敢敢講這句話?因為講袂出來才需要49
條。為啥物社會無思考雇主敢有盡協商的義務,顛倒檢討勞工敢有予工會侵害」
學者指出,勞工雖然有無同意暗時做工課的權利,但是實務上,真罕得有勞工敢拒絕,所
以才需要工會的保護。司法院民事廳是講,針對大法官的釋憲,因為職權無仝、無法度做
回應,但是相信釋字807是未來修法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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