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刻在不只抄歌,瞿友寧就是抄襲慣犯!(新掛)

作者: pttnoguest (No Guest)   2021-08-31 18:22:59
大家好
延續上一篇吃瓜
以下仍是原編劇的編劇友人的友人之血淚談
重點摘錄
1.台灣編劇的權益就是這麼低落,錢少事多還要一天到晚被情緒勒索
2.瞿中間拖延是因為自己有戲要拍,原編劇曾經要提文化部作廢輔導金,被道德勸說
3.瞿要不要拿二版出來比對看看,是不是真的「一個字都沒用」
以下正文開始:
經過一天,網路上風向已定。
抄不抄襲並不是核心焦點,畢竟鄭編也沒說瞿導抄襲,就是看到自己孩子變成不是自己的
孩子,感覺委曲了。支持瞿導的一方,連編劇大姐大都出來相挺:圈子很小,大家都十幾
二十年朋友,瞿導是不會虧待編劇的,所以大家一起努力啦。
不知是邏輯不好還是刻意相挺,總之吃相難看@@
台灣的編劇圈沉淪至此,一個很主要的原因還是所謂前輩大佬,欺負起新人一個比一個兇
。自己菜鳥時受過的傷吃過的苦,在成名後加倍奉還給新進編劇,然後成為新的剝削集團
,可以,挺香。
所以就說了嘛,菜編在台灣洗洗睡比較快,你是鬥不過人家的。菜島編劇想要維權,一張
合約書就讓你毫無翻身之地。但外行看熱鬧,內行看門道,諷刺的是,光那張瞿導公開的
合約書,其實就能實錘柳導瞿導那夥人欺負菜島編劇吃人夠夠,板上釘釘。
我上一篇提到輔導金制度可能是台灣影視產業剝削編劇的原因之一,還有,沒有得輔導金
的編劇通常不會出問題,出問題的常常是獲得輔導金的編劇,讓我們再深入討論看看。
先講結論:如果鄭編的完整劇本(在天堂的路上)沒有獲得輔導金,柳導與瞿導根本不會
花任何一塊錢去請鄭編修正劇本,大約就是會口頭一直出意見,讓鄭編修一稿二稿三稿五
稿十稿,時間可能長達三年五年,直到那本劇本成功獲得輔導金或能找到資金後,再用低
價買斷,修改後變成自己的"原創"作品。
至於成功的那個版本到底會不會是<刻在>?誰知道。
一開始出最大力的是誰?鄭編。成名的是誰?柳導與瞿導。如果此事不爆開,你會知道曾
經有一個菜鳥編曾為刻在付出過好幾年時間?明明努力的都是柳導與瞿導呀!目前的風向
是這樣的。
以上結論要如何證實?看那張合約就知道了。依瞿導聲明,這份合約是在取得輔導金之後
簽的。
https://imgur.com/a/QyMe5w2
先不管這張合約多離譜(台灣一般編劇都很離譜),我們看簽約主體就好。著作所有權人
原本是誰?鄭心媚一直寫工作室。讓與誰?瞿導的氧氣電影。
糾豆罵待!好像有點怪怪。
邏輯上來說,如果鄭編是幫柳導進行案子有些日子了,且有獲得稿費,那<在天堂的路上
>著作權會在誰手上?會在柳導手上,而不是鄭編手上。
懂了嗎?
至少在進輔導金簡報會場時,柳導與氧氣電影並不擁有<在天堂的路上>著作權,作品還
是鄭編的,鄭編對故事有主導權利。
接下來另一件過份的事發生了:鄭編沒有參加輔導金會議,這對鄭編權益影響超大。(以
下摘自柳導臉書)
輔導金評審會的時候,瞿導當時在台中拍花甲,我一個人走進了評審室。因為要說明創作
動機,我就把我高中時期跟管樂隊神父的故事告訴了評審,然後瞿導才趕到,接下去把報
告完成。評審們都覺得,我應該寫我自己高中的那段故事,這是評審們幾乎一致的意見。
台灣的長片輔導金會議,在公文上會提到,希望至少監製,導演,編劇出席,為何鄭編沒
去?為什麼是由柳導報告創作動機呢?我不知道。但我自己就遇過編劇根本沒被告知有會
議這件事,什麼都是進場的導演監製說了算。
於是,我們得到了結論。如果<在天堂的路上>沒有得到輔導金,那麼單獨進轉導金會場
的柳導瞿導可以說,可惜,我們再努力,我們再修修看吧(依然沒付編劇錢),但至於是
不是往柳導自身經歷方面修,那就不知道了。
回到最有爭議的合約為何要簽?必須的,因為沒有原劇本的著作權,那輔導金就發不下去
。但至於為何鄭編要簽這份十五萬的合約(超廉價,超不公平),我有聽過鄭編朋友的傳
聞,不知真實性,但我覺得比瞿導聲明合理多了。
# 以下高能八卦警告@@
我聽到的傳聞,提及在柳導與瞿導聲明中都沒提及的時間斷層。就是鄭編在弄柳導案子那
幾年,不只一案,其實一直都很不開心與沮喪。菜編沒作品,作柳導案子一直改本但都沒
錢收(有一些獎金但很少),心裡只想著要有自己的作品被拍出來。好不容易等到了,<
在天堂的路上>在瞿導公司合作下拿到了輔導金,鄭編是很開心的!
她想快點把本修好,讓作品快拍,但瞿導在中國忙案子,沒空處理天堂,叫她持續修大綱
給柳導先看。於是鄭編照作,也持續出了很類似<刻在>後來成品的新大綱叫<擁擠的樂
園>(最近的新聞好像有報),柳導還算喜歡,但瞿導還沒下決定。更重要的是,一直到
這份瞿導說一個字都沒用的<擁擠的樂園>大綱產出後,鄭編都還沒拿到<在天堂的路上
>的稿費,一塊錢都沒有,每天就是一直出修訂大綱等消息。
這時,鄭編有了新工作,此時她對<在天堂的路上>心情與和柳導合作已經很累了,想要
停止修大綱修稿去專心新案,於是她和瞿導談判,如果再不簽約給錢,她就去告文化部,
要求作廢輔導金。這時瞿導面對非談不可的壓力,只好說妳的大綱還不能拍,完成度也不
高,加上公司也沒錢,但妳已經有了新工作,那可以少收一點賣斷給公司,我讓別人修好
嗎?
鄭編自然不滿,但就和一般菜編一樣,沒有作品至少也得有稿費,且她不想得罪前輩,加
上瞿導溝通一向是用溫情攻勢突破,於是鄭編就簽了,再也不理這案子,直到現在。
後續就是瞿導聲明中去找吳編修本那段,基本上沒有任何問題。
如果事情時間序是這樣,那鄭編不滿的點至少應該有二:
第一是明明她在這過程中大部份時間都是主動配合,但一直收不到錢並得不到肯定,為何
被說成是柳導與瞿導主動?
第二就是她明明有出很像<刻在>後來成品的新大綱叫<擁擠的樂園>,為什麼瞿導要說
<在天堂的路上>與<刻在>是完全不同的故事?中間並無連結?
說實話,我也透過鄭編好友看過那版<擁擠的樂園>大綱,笑死,就是<刻在>的核心故
事呀!而且個人覺得比刻在好看且合邏輯呢@@
總之啦,這事情風向就這樣了。鄭編之後大概率也黑了,那沒辦法,誰叫她要出頭呢?老
實說,就我評估鄭編的工作量與品質,拿1200萬輔導金中的150萬都太少,但她15萬就簽
了,會開心的大約只有的公司吧。
至於要如何改進?不如以後輔導金審查,在進簡報會場前,就必須先簽約確認著作權已由
公司所有,有中沒中成本與責任在公司而非編劇,那一切就簡單多了。但台灣哪家公司會
願意投資在不一定拿得到補助的劇本呢?難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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