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小6女初戀竟是同學老爸 他賠30萬還判刑2

作者: Salcea (5457)   2021-08-27 08:58:28
小6女初戀竟是同學老爸 他賠30萬還判刑2年半
聯合報 / 記者白錫鏗/台中即時報導
商人阿富(化名) 去年初結識小6女兒的同學小倩(化名),雙方成為男女朋友,阿富送
她戒指、手機等禮物,帶她去摩鐵,經她同意發生數次性關係,經老師查覺有異通報,小
倩還說「阿富是我至今唯一的男朋友,我只有與他發生性行為」,他以30萬與少女的家人
達成調解獲減刑,台中高分院依姦淫幼女罪將阿富判刑2年6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商人阿富因其女兒小美(化名)與小倩為同班同學,因而結識小倩,進而於
去年元月成為男女朋友關係。去年3月1日下午,阿富駕車去學校載小倩,載她到摩鐵,在
未違反她的意願下,2人發生性關係。去年4月11日上午,阿富又駕車載小倩去摩鐵嘿咻。
去年4月12日中午,阿富在住處偕同女兒小美與小倩搭乘計程車,至中市摩鐵,再以住處
大門未鎖為由,叫小美先搭計程車返回住所後,再與小倩發生性關係。
同月間,阿富因他贈與小倩聯繫使用的行動電話寄交學校警衛室,經警衛室人員通知導師
,小倩面對導師詢問下,或沉默不願說明,或答以「我不知道、我忘記了」等語,也不願
配合驗傷及報警,經導師進一步詢問小美後發覺有異,學校依法通報,並通知小倩的家人
。小倩始說出與阿富嘿咻,並稱阿富是我至今唯一的男朋友,我只有與他發生性行為」。
台中高分院合議庭審酌,阿富育有與被害人同齡的女兒,明知小倩年齡尚仍稚澀且處於身
心與人格發展中重要階段,對於男女兩性關係,猶處於懵懂之狀態,竟為滿足自身情慾,
與小倩發生性關係,嚴重影響小倩身心發展。
法官考量阿富已全部坦承,並已與小倩及家人達成調解,阿富願賠償新台幣30萬元,並當
場給付10萬元,餘額20萬元分10期給付,每月1期,自今年9月25日開始給付,小倩及其家
人於調解中表示同意對他從輕量刑,法官因此予以減刑,依姦淫幼女罪判刑2年6月。可上
訴。
UDN.com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5702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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