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陸人社部、最高法明確:「996」違法!

作者: organize222 (GOGO99)   2021-08-27 05:45:13
1.媒體來源:
中時
2.記者署名:
藍孝威
3.完整新聞標題:
嚴重超時工作!陸人社部、最高法明確:「996」違法!
4.完整新聞內文:
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馬雲曾說,「996是一種巨大的福氣」;京東董事局主席劉強東
則表示,自己還能做到8116+8(週一到週六早8點工作到晚11點,週日工作8個小時),
引起大陸社會廣泛討論。根據大陸人社部、最高法院的最新判例,明確「996」嚴重超時
工作,屬違法行為。
「996」工作制(早上9點到晚上9點,一周工作6天)違法嗎?勞動者拒絕違法超時加班,
單位能否解除勞動合同?據中新網報導,近日,人社部、最高人民法院聯合發布第二批勞
動人事爭議典型案例,確認「996」違反《勞動合同法》。有員工因拒絕「996」被解僱後
,和公司對簿公堂,結果贏得官司、獲得企業賠償。
案情顯示,張某於2020年6月入職某快遞公司,雙方訂立的勞動合同約定試用期為3個月,
試用期月工資為8000元。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工作時間為早9時至晚9時,每週工作6天。
2個月後,張某以工作時間嚴重超過法律規定上限為由拒絕超時加班安排,某快遞公司即以
張某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與其解除勞動合同。張某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請求裁決某快遞公司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8000元。
最終,仲裁委員會裁決某快遞公司支付張某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8000元,並將案件情況通報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對某快遞公司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責令其改正,給予警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41條規定:「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第43條規定:「用人單位不得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
★超時加班極易引發勞動爭議
典型案例指出,法律在支持用人單位依法行使管理職權的同時,也明確其必須履行保障勞動者權利的義務。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以及相應工作安排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否則既要承擔違法後果,也不利於構建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促進自身健康發展。
勞動者依法享有相應的勞動報酬和休息休假權益,遵守國家工時制度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超時加班極易引發勞動爭議,影響勞動關係和諧與社會穩定。
本次兩部門聯合向社會公開發布典型案例,一方面提示用人單位違法行為風險,促進依法規範用工;另一方面明確勞動者維權預期,引導勞動者依法理性維權。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www.chinatimes.com/cn/realtimenews/20210826005462-260409?chdtv
6.備註:
屌打台灣~
台灣科技業真的是~
隨便找一篇就知道台灣科技業工時囉~
https://i.imgur.com/1Bzbnu5.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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