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何志偉服務處棺材她放的!26歲身家上億富

作者: SouthRa (南宮雨)   2021-08-27 02:2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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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蘋果新聞網
2.記者署名:
丁牧群
3.完整新聞標題:
何志偉服務處棺材她放的!26歲身家上億富家女現身 親曝原因
4.完整新聞內文:
民進黨立委何志偉服務處門口日前被人放一具白色棺材抗議,原因是他婉拒一名卜姓女子的陳情請求,《蘋果新聞網》獨家專訪這位26歲卜女,她訴說整起事件原委,起因竟是一樁家庭悲劇......。
原來卜女的父親2018年病逝後,留下上億元遺產,卜女以為應由她與弟弟繼承,卻突然冒出2個她不認識的郭姓「哥哥」要爭產。
卜女說,郭姓兄弟雖是卜父與前妻所生,但多年前已出養給郭家,後來2人卻在卜父不知情狀況下辦理終止收養,恢復繼承權。卜女痛批《民法》關於終止收養的規定不公平,導致她這個「再婚家庭」子女被迫與形同陌生人的郭兄弟在法律上產生權利義務等「連結」,因此找立委何志偉陳情。
卜女受訪時,出示郭姓兄弟LINE她暗示要分遺產的訊息,「是你們讓我們沒有父親,而不是我們不會孝順父親,我們的權利還是存在,你們跟父親過好日子的這麼多年,我們都是靠自己努力生活」、「好好跟我們談清楚,事情就很好解決」、「我不希望弄得不好看,還要上法院」。
卜女還說,父親與前妻離婚時,借了160萬元幫她還債,可說是淨身出戶,後來父親經商與投資,累積了上億元資產,沒想到過世後,郭姓兄弟卻跳出來想繼承分產。
事實上,卜女及弟弟曾經提起2件官司,希望確認郭姓兄弟與郭家的收養關係存在、確認郭姓兄弟對於卜父的繼承權不存在,但都敗訴確定。
依據相關判決,卜父1982年與郭姓女子結婚,生下2個兒子,夫妻於1992年離婚,當時大兒子9歲、小的6歲,隔年卜父與郭女同意將2個兒子由郭女的哥哥收養,並且改姓郭。
後來卜父與陳姓女子再婚,又生下一對子女,到了2005年,卜父除了與陳女離婚,也懷疑當年前妻所生下的2個兒子,並非他的種,因此提起否認子女訴訟,但法院驗DNA結果,確認郭姓兄弟是卜父的親骨肉,卜父才撤銷告訴。
但這件事引起郭女及2個兒子極大不滿,採取法律行動,這時已成年的郭姓兄弟分別於2007、2008年辦理終止收養,恢復姓卜,再向法院聲請從母姓。
郭姓兄弟在從母姓聲請理由中提及,由於父親生性多疑,當年外遇生子,造成家庭破碎,又於2005年編造謊言,惡意提出否認2人親子關係的訴訟,「先拋棄我們,又絕情否認我們,更無恥提出否認親子訴訟,嚴重傷害我2人心靈,我們無意厚顏姓卜」。最後法院裁准2人從母姓,又改為姓郭。
到了2016年,卜父突然中風臥病,2018年過世,這時警察依規定通知有繼承權的郭姓兄弟,隨即衍生億元遺產繼承權的糾紛。
卜女姊弟為保障自身權益,提起2件官司,也就是確認郭姓兄弟與郭家的收養關係存在、確認郭姓兄弟對於卜父的繼承權不存在,主張郭姓兄弟年幼出養時,法律規定必須經過生父母書面同意,斷絕權利義務關係,沒道理2人成年後終止收養關係、恢復與生父母權利義務關係,卻無須經過生父母同意。
另外,卜女姊弟強調郭姓兄弟在聲請從母姓時,於書狀中辱罵生父「無恥」等語,依《民法》規定,郭兄弟對生父重大侮辱,又於生父臥病時不聞不問,對生父是重大精神虐待,應喪失繼承權,不得繼承其遺產。
但法院認為,《民法》就是規定成年者可以不經生父母同意,終止收養關係,而郭姓兄弟因為生父先提告否認親子關係,於是向法院陳述2人要變更姓氏的緣由,雖使用「無恥」等字眼,但難以認定對生父重大侮辱,此外,卜父中風臥床之事,2人並不知情,所以沒有探視、照顧他,也不構成對生父重大精神虐待,最後2案都判卜女姊弟敗訴確定。
對於官司接連吞敗,卜女強調關於終止收養的法律規定太不合理,她將聲請釋憲。
得知判決結果,郭姓兄弟當中的弟弟受訪表示:「尊重判決,我們是被動面對訴訟,其實卜女和弟弟可以坐下來跟我們好好談。」(丁牧群/台北報導)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10827/A3RF7YHHPZDVRIVPTFSDB3HOMI/
6.備註:
https://youtu.be/1fwbUCb5pq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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