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154隻走私貓已全數安樂死 防檢局:傳染病

作者: gnest (海邊漂來的鳥巢)   2021-08-21 18:30:03
其實直接安樂死才是合理合法的處置
「動保團體認為,政府本可就此機會,儘速邀集多方利害關係人開會研商,尋求符合各方
期待的解決方法」
除非這個盡速是幾個小時內完成
不然等到這些傢伙達成共識有結論時貓早就死光了
(動保團體要是沒有得到他們期待的結果,絕對會繼續鬧,鬧到滿意為止)
單位可是沒有資源維護"這段時間"的貓
尤其越是純種名貴的貓越難搞
或是乾脆直接塞進貨車等牠們悶死...
※ 引述《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之銘言:
: 動保法第22條第1項規定:
: 「任何人不得販賣特定寵物。
: 但申請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許可,
: 並依法領得營業證照之業者,
: 得經營特定寵物之繁殖、買賣或寄養...」
: 因此,如果想要從事特定寵物的繁殖、買賣或寄養,
: 必須經過主管機關的許可並取得執照。
: 所以有板友質疑拍賣貓咪是否適法的問題
: 本人的法律見解認為主管機關是有權可以就地合法的,
: 可將這批貓,依法專案簽准予以拍賣,
: 執行上則委託領有營業證照之業者。
: 這不就可以解套了嗎?
: 主管機關一樣依法行政
: 開專案解套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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