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道歉] 道歉文

作者: xinyi101 (小愛茶)   2021-08-20 13:35:40
※ 引述《yoyoflag (伊莉一咻)》之銘言:
: ※ 引述《vanadiu (vanadium)》之銘言:
: : 道歉啟事
: : 本人於民國109年11月03日18點04分
: : PPT八卦版[新聞]前空姐郭芷嫣提告求復職 長榮律師:不可能讓她回來
: : 推文 去當妓女吧
: : 以這樣的說法來形容郭芷嫣小姐
: : 郭芷嫣小姐認為這樣是對她名譽嚴重傷害
: : 本人於民國100年8月20日在法院對郭芷嫣小姐道歉
: : 並承諾今後謹言慎行絕不再犯
: : 郭芷嫣小姐同意接受道歉
: : 並在PPT八卦版真實姓名及原帳號貼文公開道歉就願意撤下妨害名譽告訴
: : 林敬鈞 vanadiu
: 這代表台灣社會共識 沒有達到100%的性別平權
: 如果對男生說 "去當牛郎吧"
: 男生會覺得是稱讚自己 人帥肌大屌硬
: 但是對女生說 "去當妓女吧"
: 則變成一種對人格的損害
你誤會了。
只要當事人感覺被羞辱,都可以去提告,只差別法官是否判決成立。
舉個例,若說某人他以後就像是陳水扁,你覺是不是污辱?
或是某人臉有夠馬英九,這算不算污辱?
某人以後頭頂就像韓國瑜,這算不算污辱?
某人學歷和蔡英文論文一樣,算不算污辱?
某人和田勝傑一個德性,算不算污辱?
可能有些人覺得榮幸,有些人覺受辱,和是不是罵妓女牛郎什麼的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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