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年近40歲,她終於能作回自己?流行天后

作者: akanishiking (一萬卡系榮譽 校友)   2021-08-14 17:59:10
1.媒體來源:
風傳媒
2.記者署名:
蔡娪嫣
3.完整新聞標題:年近40歲,她終於能作回自己?流行天后布蘭妮的父親同意放棄監管權,
然而他有但書……
4.完整新聞內文:
經過一年多的纏訟以及長時間的家庭鬥爭,美國流行音樂天后布蘭妮的父親終於同意放棄對
她長達13年的人身自由與財務監管,然而他有個但書──「要在適當的時候」。
傑米的態度轉變為「#解放布蘭妮」(#FreeBritney)的重大進展。2個月前,布蘭妮(Brit
ney Spears)在法庭上泣訴,指控父親允許對她下重藥、強迫絕育,安排到她身邊的每一個
人都在監視、壓迫她工作。所幸一切似乎都在好轉,不僅法院首度同意讓布蘭妮自聘律師、
父親難得改變心意,上周她在推特(Twitter)分享自己終於有了第一台iPad,高興得像個
孩子。
#FreeBritney的最後一哩路
布蘭妮,一位現年39歲、身價6000萬美元(約新台幣16億元)、職業生涯賣出1.5億張唱片
、扶養2個青少年的單親媽媽,至今仍無法「獨立生活」,需要監護人同意才能出門購物、
工作,只因她十幾年來遭到父親傑米斯皮爾斯(Jamie Spears)和經紀人「完全監護」。
這種成年監管制度(conservatorship)通常用於成年的身心障礙者、重病患者,布蘭妮200
8年被送進精神病院治療,傑米因此以心理疾病、藥物濫用為由,向法院申請全面監護女兒
。布蘭妮6月出席個人監管案聽證會時強調,自己擅長表演工作,也有能力給予所有團隊工
作人員薪水,在巡演期間更是支付了人員的食宿,「如果我能工作,我就不應該受監管,法
律需要改變。」
最初,傑米相當反對女兒的要求,傑米的律師索林(Vivian Thoreen)曾表示,傑米是絕對
不會主動放棄監管的,因為他自第一天起就全年無休地陪伴著他女兒,他只想給女兒最好的
。但12日在洛杉磯法庭提交的一份新文件中,索林表示,雖然「沒有實際理由」顯示傑米應
暫停或免去監管權,但他打算與法院合作以確保「監管權能有序過渡給新的監管人」。
索林沒有說明傑米何時才會正式放棄監管權,他堅稱傑米一直為女兒付出,「如果公眾知道
斯皮爾斯女士個人生活的所有事實,不僅是她的巔峰和低潮,還有她一直在掙扎的所有藥物
成癮和心理健康問題……他們會讚揚斯皮爾斯先生所做的工作,而不是詆毀他。但公眾並不
知道所有的事實,他們也無權知道。」
「他把她從悲劇中拯救出來,在她最需要的時候支持她,保護她與她聲譽,並幫助她恢復事
業……此時更換監管人是否符合斯皮爾斯女士的最佳利益,非常值得商榷。」索林表示,無
論傑米的正式頭銜是什麼,「他永遠是斯皮爾斯女士的父親,他將永遠無條件地愛她,並始
終為她的最大利益著想。」
「斯皮爾斯先生不認為與女兒就監管人進行公開訴訟符合她的最佳利益。」索林說道,「儘
管目前沒有緊急情況能讓斯皮爾斯先生立即停權」,但他決定待解決近年監管上的財務會計
問題與其他未決事項後,將放下監管人之職。
要求對父親申請保護令,指控挪用數千萬財產
布蘭妮今年6月出庭時,呼籲法官讓她在不接受評估的情況下,盡快終止父親的監管權。她
提到自己對於工作行程沒有發言權,若不聽從,她就無法與男朋友和孩子見面,「從早上8
點到晚上10點,我必須參加會議和工作,每天10小時,而且沒有休息日。」她還指控父親剝
奪其生育權,她的體內被迫安裝了宮內節育器,只因父親希望她不再結婚生子。
在最近7月14日的一次聽證會上,布蘭妮要求對父親進行調查並發出保護令,她說「一直非
常害怕父親」,「他們總是試圖讓我覺得我瘋了,但我沒有」。她還重申之前出庭時提到的
,被迫違背自己的意願服藥,她說:「我覺得他們試圖殺了我。」當天,法院同意布蘭妮自
行聘僱律師,布蘭妮即請來好萊塢知名律師羅森加特(Mathew S Rosengart)代表她打這場
官司。
一個月過去,布蘭妮長年的經紀人已辭職,私人理財公司貝西默信託(Bessemer Trust)已
退出管理她的個人財產,父親也同意解除對她的監管權。律師羅森加特回應道:「這是布蘭
妮斯皮爾斯的重大勝利,也是邁向正義的又一步。」
羅森加特表示,「今天,我們很高興斯皮爾斯先生和他的律師,承認他必須被免除監管權。
我們期待,繼續積極調查斯皮爾斯先生和其他人過去13年的行為,包含從女兒的資產中收割
數百萬美元。我期待斯皮爾斯先生在不久的將來能出庭作證。」他還重申,希望這位69歲父
親能夠立即解除監管權。
傑米2019年因健康問題,而脫下布蘭妮的醫療監管人身分,交由蒙哥馬利(Jodi Montgomer
y)擔任;布蘭妮同意讓蒙哥馬利留任,繼續監督她的健康狀況。
但傑米一直負責監管布蘭妮的財務,根據羅森加特的說法,傑米一直將女兒的部分收入納入
囊中,儘管他並不是女兒的經紀人或助理。例如,傑米要求布蘭妮在拉斯維加斯駐唱、展開
《蛇蠍美人巡迴演唱會》(Femme Fatale Tour),分別從中抽取1.5%、2.95%報酬,總額
約為260萬美元(新台幣7233萬元)。
羅森加特還聲稱,傑米每月從女兒那裡拿取1萬6000美元(約新台幣44萬5100元)──比他
女兒每月收到的零用錢多出2000美元(約新台幣5萬5000元)。傑米另外還能多拿2000美元
,當作辦公費用。
此案下一次開庭定於9月 29日舉行。布蘭妮的監管狀況已成為心理健康、身心障礙人士權利
倡議者關注的焦點,輿論認為「一個人可能有心理健康問題,因此需要剝奪他們的權利,交
由另一個人控制,這是很危險的污名化行為」。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reurl.cc/VEVkVR
6.備註:
布蘭妮的爸爸放棄監管人身分,但他想再找一位人來擔任布蘭妮的監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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