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新聞還蠻奇怪的吧
當然推文這時理盲一面倒想嘴小屁孩 也不意外
就ptt的一般行為模式罷了
要是例子改成車禍肇事傷人、或是過失造成別人受傷
只賠高過醫藥費一點點的金額 實在是很莫名其妙
今天受傷了要住院 這期間的損失都不用算了嗎
以這小孩來說 需要大人去照顧 加上缺課的麻煩
別說是義務教育就不值錢
換成是同價位30天的課程 少說損失個一兩萬
更別說要是本來有上才藝課 那也該算進去
而且家長照護的時間跟生活上的麻煩 至少再三四萬
只能說跟酒駕差不多 台灣就是包庇加害者
撞死的賠不到百萬 打到住院兩萬搞定
因為到最後只算醫藥費跟交通
社會會亂就是罰太少 ptt有時候愛強調重罰
但又有時候無視加害者的錯
真的是精神分裂、沒有原則的可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