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北市昨夜調動413名高階員警 柯P:待久

作者: PeterHenson (尋找布宜諾斯艾利斯)   2021-08-13 11:08:12
※ 引述《gothmog (上海極司非爾路76號)》之銘言:
: 北市昨夜調動413名高階員警 柯P:待久了跟黑道變朋友
: 台北市警察局昨(8/12)宣布調動413名高階員警職務,其中包括29位2線3星主管、82名刑
: 事警察、45位派出所正副所長及45位帶班幹部,引發同仁不滿。台北市長柯文哲今(8/1)
: 受訪直言,警察過去就有一條「六年條款」,就是主官職在同一地不得任職超過六年,他只
: 是將過去沒執行的落實而已,況且「警察在同一個地方待久了,跟當地黑道太熟悉,都變成
: 了朋友關係」。
: 北市上午舉行台北捷運工程叢書精進版發表會後接受媒體聯訪,被問到為何針對高階員警進
: 行大調動?柯回應,北市日前發生松山分局、北投分局事件,出問題後內部有要求寫檢討報
: 告,後來就發現警察原本有個規定,那就是主官職在同一地不得任職超過六年。
: 他強調,不論是警察、軍隊都有這樣的要求,不允許大家在同一個地方做久,「像軍隊做太
: 久就會變成軍閥,當然這是軍隊還沒國家化以前會發生的情形」。
: 回到正題,柯表示,上次松山分局的案子事後調查就發現,發生問題其中一個很大原因就是
: 「怎麼同一個教官在這邊做很久?」。柯還說,印象中他在同一地任職快到12年,當然不是
: 每個人做久就會變成「老油條」,但制度一旦訂了就要遵守。接著柯又反問大家:「警察不
: 是規定,同一職務不得超過六年?這是明文規定的,為何從來都不遵守?」
: 柯坦言,幾十年沒有執行的法令,有一天突然要求執行,他也知道這會是一個大地震,這次
: 主官職超過六年進行調動,北市一共調了大概25%的主管,所以他一開始還有問警察局長「
: 這幾十年沒有解決,強制執行會不會震盪太大?」,但警察局長認為「分批處理反而製造困
: 擾」,變成有的人調、有的人不調,這樣反而很麻煩,所以就一併處理。
: 柯表示,既然規定是這樣就依照規定處理,目前規定就是同一職務任主官職的,任期不得超
: 過六年,除非是一年內就要退休的,這個叫「特別條款」。
: 柯最後重申,這是警察原本就有的規定,只是幾十年來都沒有執行,北市府在檢討松山分局
: 案、北投分局案,這發現這是出問題很大原因,也因為這樣久了,警察跟當地黑道太熟悉,
: 都變成了朋友關係,所以自己只是把過去幾十年沒有執行的規定,徹底執行而已。(陳思豪/
: 台北報導)
援引一下法條就知道為什麼可以調動了
警察人員陞遷辦法的第16條提到:
「警察機關、警察大學主管職務及有管轄區域人員在同一單位(管轄區)之
任期為三年,期滿得連任一次。但警察機關首長、副首長、直轄市、縣(
市)政府警察局分局長、刑事警察大隊(隊)大隊長(隊長)在同一機關
(分局)之任期為三年。」
任期三年,最多可連任一年,所以是6年
從民國94年頒布的時候就這樣規定
怎麼改辦法也沒改過這條
這個國家也是很奇怪
搞得好像依法行政是一件不得了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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