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為什麼藝人不選擇急流勇退

作者: GDstyle (不要鬧了)   2021-08-04 23:49:51
以吳亦帆為例
以他的已實現的淨收入,
就算一個月花個10萬人民幣,
估計一輩子也是吃不完
羅志祥也是,基本上身家10E起跳,
坐擁兩棟敦北豪宅無貸款也沒問題
剩下錢搞點被動式收入年化5%投報
比方說回到台灣的大學附近搞個100間隔套套房
一輩子有用不完的大學妹肉體收租
再搞個2E買中華電+台GG
基本上一個月爽花50萬也是沒問題
再加上那個臉跟藝人身份加持
基本上一年百人斬也沒問題
一次要幾百P就幾百P
結論:要妹有妹,要爽有爽
要錢有錢,人生基本上無殘念
為什麼非要等到落魄時變落水狗
再被抓去關捅屁眼,可能還要賠一狗票商業違約金
再淡出江湖???
藝人本身也不是什麼企業家需要養上千上萬員工
有社會責任之類的,基本上退出江湖就沒他事了
名譽地位金錢權力都破關了
無社會責任背負
到底為何要被判死刑才走人
實在不懂,可有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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