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麟洋配」公務員身分不得代言 土銀:盼

作者: slycsboy (帆氏物語)   2021-08-04 14:44:51
不知道能不能這樣改
請有法律背景的大大解說看看
直接讓土銀成立「經紀部門」
所以代言由「經紀部門」接洽
然後對廠商收入屬於土銀的「業外收入」
然後跟選手們簽訂「經紀約」
由土銀按照合約比例付款給選手
這樣應該就不算公務員兼差吧
收入是由土銀「經紀部門」核發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