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李洋:獻給我的國家台灣 王齊麟:Taiwan

作者: poggssi (冠軍車手321)   2021-08-01 00:09:53
一、我國國名為「中華民國」
按憲法增修條文,中華民國領土分為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而在兩岸條例第2條則把自由地
區稱為台灣地區。
二、金門、馬祖屬於中華民國福建省
省規定在憲法中,非修憲不得廢除。目前只有精省,沒有廢省。省依然存在,只是沒有地方
自治團體的地位而已。
三、結論
正確說法,應該說「我們來自中華民國」。如要講得更詳細一點,應該說「依照憲法增修條
文,我們來自中華民國自由地區」,或「依照兩岸條例,我們來自中華民國台灣地區」。
四、附錄:法理依據
憲法增修條文第11條:
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及其他事務之處理,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
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條:
本條例用詞,定義如下:
第1款:臺灣地區:指臺灣、澎湖、金門、馬祖及政府統治權所及之其他地區。
第2款:大陸地區:指臺灣地區以外之中華民國領土。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陸法字第8911984 號:
現行處理兩岸關係之法律規範,係依循憲法增修條文第十一條及兩岸條例相關規定所建構。
地方制度法第2條:
本法用詞之定義如下:
第1款後段:省政府為行政院派出機關,省為非地方自治團體。
地方制度法第3條:
第1項:地方劃分為省、直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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