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警大生散布私密照畢業前被退學不服興訟

作者: Keira1990 (這不是來了嗎?)   2021-07-26 22:34:52
媒體來源: 自由
記者署名: 楊國文
完整新聞標題: 警大生散布私密照畢業前被退學不服興訟 敗訴定讞理由是...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中央警察大學洪姓大四應屆畢業生被控威脅心儀的女網友與男
友分手遭拒後,竟將女方的私密照傳給對方的男友和女同學,被害人報案後,嘉義警方罕
見搜索警大宿舍並查扣證物,警大隔天就以「嚴重影響校譽」為由,趕在畢業典禮前1週
勒令退學;洪姓男子不服興訟;最高行政法院認為警大是警察幹部的搖籃,警大對學生採
較高道德標準而將洪退學處分,於法有據,判他敗訴確定。
洪男是中央警察大學大四的應屆畢業生,原本將在2018年6月14日畢業典禮日畢業後,將
被派任警官。
不過,洪男透過網站和劉姓女網友認識交往,2018年6月3日,劉女突然哭著向嘉義警方報
案稱,洪威脅她必須與男友分手遭她拒絕後,竟將她的私密照散布給男友及2名女同學,
她擔心洪會繼續散佈其私密照,讓她惶恐不安。
嘉義警方同年6月6日持搜索票到警大搜索洪宿舍房間,查獲洪的手機內有劉女私密照17張
,將洪帶回偵訊,訊後依妨害名譽、恐嚇等罪函送法辦。
警大6月7日立即召開訓育委員會調查,並通知洪到場說明,認定他涉犯刑法並違反校規,
且嚴重影響校譽,依學生獎懲規則第13條第9款「不當行為,有損校譽,情節重大」規定
,將洪勒令退學。洪申訴遭駁回後,提起行政訴訟。
洪主張,畢業考試是2018年5月14日至5月18日,5月底前各科成績都已交到教務處,他的
操行、學科和術科分數都合格,也就是在6月3日前,他所有成績都已確認,也取得學位,
不得再懲處。
洪也表示,當時還不是警察,警大卻以對待警察的最高道德標準勒令退學,處分太嚴厲,
不符比例原則,應撤銷原處分。
警大指出,洪男當屆畢業學期的教育時間是2018年2月21日起至6月14日畢業典禮日為止,
故6月14日之前在校成績及考核,均須符合畢業資格才會授與學位,因洪所為嚴重影響校
譽,而於6月7日遭校方退學,一切依法行政。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警大將洪男退學處分,認事用法均合於規定,判洪敗訴。洪不服,
提起上訴。
最高行政法院認為,警大召開訓育委員會決議將洪退學,符合正當懲處程序;此外,警大
是警察幹部養成教育的搖籃,對學生品德及素行要求採較高的道德標準,而將品行有重大
偏差的洪男勒令退學,處分合法,判洪敗訴確定。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616086
大四下被退學XDDDDDDDD
少了一個垃圾警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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