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柯文哲看不懂高端取得EUA證書 「允許製

作者: takase (............)   2021-07-19 19:55:11
※ 引述《alzard (丟我阿)》之銘言:
: : 法,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定之。
: 我幫你備份啦,怕你自己刪文或偷改
: 不過還是想問你第一點能不能幫我解釋一下
: 我智商沒157,需要你解答
你的要求我第一次見過,好吧
藥事法 48-2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得專案核准特定藥物之製造或輸入
,不受第三十九條及第四十條之限制:
一、為預防、診治危及生命或嚴重失能之疾病,且國內尚無適當藥物或合
適替代療法。
二、因應緊急公共衛生情事之需要。
Covid-19疫苗適用的是條款二,因應緊急公共衛生情事
為什麼會有這個條款?因為正常藥品上市有一定流程,也要藥證
如果沒有衛生主管專案許可,廠商私自製造,那等同於偽藥
照藥事法規定是可以直接銷毀藥品,甚至可以直接吊銷藥商許可與登記
再來是施打疫苗的部分,疫苗到貨後,統一都要食藥署檢驗封緘,ok之後才會放行
AZ是這樣,莫德納也是這樣
柯文哲不懂就算了,八卦不是人才濟濟,當初吵藥證吵EUA吵半天都吵假的?
這啥失智列車.......
啊,藥事法48-2是民國104年修訂的,所以別再幻想什麼陰謀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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