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車內脫罩喝水被開罰6千!陳時中:矯枉過

作者: yoyoflag (新北殺人無罪)   2021-07-18 19:12:20
※ 引述《d841129 (腦殘)》之銘言:
: 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回應,「有兩點,一個是他是故意的行為,一個是他生理有需
: 要的行為,這裡面確實是應該要分清楚。」
陳時中說得很好
故意與生理需求要分清楚
但現在才說 太晚了
其實一開始要開始開罰時
就要說了
且要辦講習 把全台灣警察
尤其是警專出來的 強制參加
並考試合格後 才有權利開罰
陳時中難道不知道
警專專出垃圾 警專出來的警察
常常就是人權侵害者嗎?
他們智商與道德低落 基本就是低劣人種
義務教育結束後
沒學校要收 工作也沒人要請
連宮廟都覺得他們智商太低 不適合跳8+9
才去讀警專的
人權觀念0分 而且有權無責
不像檢察官 起訴後如果無罪 會被扣績效
反正警察就是 隨機打鳥 先開罰再說
如果成立了 賺到績效
如果不成立 自己又沒責任
只是受害者浪費時間成本而已
政府不從警政改革做起
只是出來譴責
根本改變不了結構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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