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空軍官兵裸奔、打手槍 遭公然猥褻移送

作者: noname5210 (從一而終)   2021-07-17 19:45:28
聯合報 / 記者曾健祐/桃園即時報導
空軍官兵裸奔、打手槍 遭公然猥褻移送辯:只是好玩
空軍某單位林姓、姚姓軍人,因情感糾紛被控恐嚇取財,憲兵隊介入調查後,又發現2人曾在公園裸奔、打手槍,還拍下影片留存;檢方訊時,2人均否認,辯稱拍裸奔影片「只是好玩」而已,檢方認為恐嚇部分前後說詞不一,另裸奔地點偏僻、黑暗,難認有給多數人觀覽犯意,偵結不起訴。
憲兵隊移送指出,林(28歲)、姚(19歲)是同單位同袍,林男得知姚之前在外發生車禍,後來跟他借車又超速被開罰單,去年10月竟接連恐嚇他「要將違紀跟上級長官報告」,姚因害怕前後匯款1萬5000元,又交付1萬元現金給林。
憲兵隊還發現,2人去年10月15日晚上8點多,在桃園觀音某處公園內一同裸奔,全身脫得清光來回奔跑,林甚至在戶外打手槍自慰,姚則在一旁錄影;因2人脫序行為被發現,軍方介入調查後依恐嚇取財、公然猥褻等罪嫌移送偵辦。
檢方訊時,林、姚均矢口否認犯行,林針對涉嫌恐嚇取財部分,辯稱說是陪姚去修車,認為朋友間要有所表示,姚才自願拿1萬5000元給他,另開他車超速怕之後收到罰單,所以才先向他索取1萬元,另裸奔、打手槍都「只是好玩」而已。
姚起初稱,被林發現車禍後對方說「看他心意」,他才加碼到1萬5000給他,但事後又改口說,林得知他在外撞車、超速,自己才想說給他錢,並採多退少補,後來林有把2萬5000元還給他,自己也沒有要提告。
檢方認為,姚前後證詞不一,也不能排出他是基於感情才交付金錢給林,另經勘驗2人裸奔、打手槍影片,當地是偏僻公園,周圍黑暗無人在場,他們挑選在無人地點從事不雅行為,主觀應無使不特定,或特定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的犯意。
檢方偵結雖予以2人不起訴處分,但也指出,林、姚如涉有陸海空軍懲罰法的行為,應由所屬權責單位依法處理。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5605360
唉...某族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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