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網紅館長飆罵王炳忠「狗兒子」挨告 檢方

作者: yoyoflag (新北殺人無罪)   2021-07-17 01:49:18
※ 引述《Operon (歐普龍)》之銘言:
: 館長僅坦承有發表言論,辯稱「丙中」非指王炳忠,且直播時未提及王炳忠姓名,辱罵非
: 針對王炳忠所為,但檢方根據貼文、直播影片與新聞報導等,認為社會大眾可直接明確的
: 理解館長辱罵是針對王炳忠所為,館長所言為卸責之詞。
幹!館長的律師 到底在搞什麼啊?
不知道這種否認的行為
只會讓檢方更想起訴你嗎?
王炳忠是政治參選人物
可以直接堅持 可受公評
髒話部分 可主張 是針對對方言行 而非人格
並說 每個人學識、性格、作風不同
發洩情緒的用詞自然不是同一標準
這種可以輕易不起訴的官司
律師還搞到被起訴是怎樣?
我在八卦版也被人告過
警察電話來 我就直接認了 做筆錄時 我一樣直認
警察筆錄時 還一直多此一舉 問我時間點、當時是否在電腦前
想要認定是我發的 怕我未來翻供說不是
我直接跟警察說 時間點 我就不清楚了 而且這些問題沒意義
因為我承認就是我發的!
開庭後 檢察官直接不起訴了
平常看新聞 很多案子被起訴 都是因為否認!
像之前有人罵郭台銘 被鴻海法務看到後提告
他也是在那邊 扯說什麼 果凍是不好的食物
我實在不明白 為什麼你們這麼蠢?
直接承認 可以說 "對方是公眾人物 受批評的忍耐限度應較一般人大"
90%機率可以不起訴的
一堆人就故意要扯東扯西否認
搞到自己被起訴
這樣比較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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