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染疫康復者出示解隔單免檢測 指揮中心:

作者: funkboy (petrucci)   2021-07-04 15:33:56
1.新聞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記者林惠琴/
3.新聞標題:
染疫康復者出示解隔單免檢測 指揮中心:公司為難最高罰15萬
4.新聞內文:
記者林惠琴/台北報導〕國內武漢肺炎(新型冠狀病毒病,COVID-19)染疫者近期陸續碰
到復工被要求出示一定期間的陰性報告或完整疫苗接種證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呼籲
「不要為難確診者」,可以各縣市衛生局開立的解除隔離治療通知書替代,若業者設下不
當限制,依「傳染病防治法」最高可處15萬元罰鍰。
國內從5月11日發生本土武漢肺炎(新型冠狀病毒病,COVID-19)以來,至今近2個月的時
間已累計1萬多名確診個案,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表示,近期部分康復民眾
回到職場上班,卻碰到遭拒的狀況,例如被要求出示陰性證明,或檢驗Ct值多少。
羅一鈞以市場專案為例,為了感染管控機制設下出入者要持有7日內陰性報告或完整疫苗
接種證明,但確診者即使康復,後續檢測仍可能持續陰陰陽陽長達3至4個月,不容易取得
陰性報告,且現行規定染疫者於感染後6個月內不可打疫苗,因此面臨兩邊都被卡住的狀
況。
羅一鈞指出,為了解套,指揮中心已要求相關部會與民間團體,不能要求確診康復者出示
陰性證明,但要如何證明自己不具傳染力,就是各縣市衛生局會於個案解隔1至2天內開立
解除隔離治療通知書,也就是解隔單,上面均有清楚說明權利義務、名字與診斷醫師,等
於是康復證明書,可以此代替陰性報告,呼籲「不要再為難確診者」,請相關單位配合政
策,個案出示解隔單就不必再檢測。
羅一鈞也提到,依照「傳染病防治法」第11條、第12條規定,必須保障傳染病病人的工作
、就醫等相關權益,若民眾碰到不當設下一些限制,也就是並非因為防疫需要的要求,出
現不公平待遇,將可檢舉,可處以1萬元到15萬元的罰鍰。
5.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3591755
6.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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