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長輩群在傳刑法24條的圖..

作者: ip001 (ip)   2021-06-29 21:35:33
※ 引述《ilovemami (聯絡簿教主)》之銘言:
: 這種刑法很愛考啊
: 五樓因為積欠某B新台幣一百萬元整
: 逐遭某B約某C某D兩人將其監禁凌虐
: 強制肛交
: 並不給予其飲食
: 五天後五樓發現逃生方法並跑至最近的超商
: 用公共電話求救
: 並現場打開礦泉水一瓶飲用
: 事後送醫驗傷證明嚴重脫水症狀恐危及性命
: 那五樓是否可以主張沒有犯意
: 你猜中華民國法官一百個有多少會引用判無罪?
: 畢竟這是自由心證
→ IBIZA: 這一定不會構成竊盜的 除非他拒不付錢離開111.240.206.45 06/29 21:20
→ IBIZA: 現場111.240.206.45 06/29 21:20
※ 編輯: ilovemami (27.240.208.175 臺灣), 06/29/2021 21:21:11
→ IBIZA: 開架式商品是默許取得111.240.206.45 06/29 21:20
依照你的案情來看
拒不付錢的情況 => 遭店員發現
有機率會構成準強盜
準強盜構成要件 「防護贓物」、「脫免逮捕」、「湮滅罪證」
竊盜=>未經他人同意而取走他人之物
在貨架上的物品,拿走進而食用,並遭店員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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