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網傳蘇貞昌勾結謝長廷賣國 前國民黨員遭

作者: jodojeda (jodojeda)   2021-06-28 15:53:59
1.媒體來源: 聯合報
2.記者署名: 陳宏睿
3.完整新聞標題:
網傳蘇貞昌勾結謝長廷賣國 前國民黨員遭送辦法官不罰
4.完整新聞內文:
台中市邱姓男子經營葬儀社,曾是國民黨員,但因行為屢傳爭議,已在今年間遭國民黨開
除黨籍。邱在今年5月間,在LINE通訊軟體群組內傳送「行政院長勾結駐日代表賣國…國
家安全被攻破」等訊息,遭台中憲兵隊情搜發現後,轉由第二警分局偵辦,警方依違反社
會秩序維護法,函送台中地院裁處,台中地院認為,警方未調查邱言論影響公共安寧的程
序,與構成要件不符,判邱免罰,可抗告。
裁定指出,邱姓男子(43歲)涉在今年5月11日在LINE通訊軟體「東區南區大小事」的群
組內,多次發布「行政院長勾結駐日代表賣國,已由台中市第二分局保防組查獲!國家安
全被攻破!請大家救救中華民國!」等訊息,遭台中憲兵隊情搜掌握後,轉由台中市第二
警分局調查。
二分局通知邱到案,邱否認涉案,辯稱該言論是他的「兵推邏輯」,有掌握充分資料,還
有先向第二警分局的保防組長報備過,警方可調閱他的行蹤軌跡,就可以證明他所說的是
事實。全案由第二警分局完成警詢後,認定違反社維法函送台中地院裁處。
台中地院台中簡易庭審理發現,第二警分局未就地利之便,即時向二分局保防組長查明,
邱是否有報備一事,也未檢附在卷證中,另外警方沒有調查,邱的言論究竟有何使聽聞者
,產生畏懼或恐慌等負面心理,並達於影響公共安寧的程度,也缺乏積極證據。
法官指出,根據社維法規定,散布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台
幣3萬元以下罰鍰。所謂「散布」者,是指行為人在主觀有明知散布的是不實謠言,而將
該謠言以語言、文字方式,傳播發布到公眾,且足以使聽文者,產生畏懼、恐慌,影響公
共安寧的情形,才構成犯行,但警方調查的事證,與法條構成要件不符,判邱免罰,可抗
告。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5560692
6.備註:
法院認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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