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警察入屋取締群聚的依據

作者: james3409 (雲風)   2021-06-27 18:59:57
看到原PO的文章也不盡讓我思考一下這個問題,於是便找了一下資料
以下是針對這個問題的心得:
首先目前室內不得群聚超過5人的規定,其法源依據,是傳染病防治法第36條
及同法第37條第1項第1、第2、第6款(詳情請上衛福部公告),而裁罰依據是
同法71條
其次就是這次的問題,「警察可以在無搜索票的情況下進入民宅抓群聚嗎?」
先說個人結論:在無主管機關(中央衛生機關或地方衛生局)之陪同下,警察不得單純以
疑似違反室內群聚為由任意進入民宅
原因分析:
1.違反傳染病防治法是行政法(大分類),而非刑法,所以並無刑事訴訟法的是適用,所以並無
刑訴131的適用
2.再者,違反傳染病防治法亦不符警察職權行使法第26條之要件
3.所以,真正對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裁處機關是"中央或地方的衛生單位"
,所以真正的有權單位是可以依據行政執行法第36條為依據進入民宅,
當然還是要針對個案檢視是否符合行政執行法第36條之要件
4.所以警察最多只是協力機關
5.當然,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新聞中警察進民宅的理由是,民眾檢舉疑似聚賭
所以警察是以搜查犯罪為由進入,順便剛好檢視群聚,所以既然是以搜查犯罪為由
自有刑訴法之適用,所以除非有無令狀搜索之情況(一時要說太複雜,請大家自己查)
否則警察是不得在無搜索票之情形下進入民宅
6.最後,如果你是自願讓警察進入就沒話好說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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