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學生搭火車逃票 副站長被指要求「罰

作者: timothy630 (timothy630)   2021-06-27 09:40:35
奇怪了,這篇下面對於那位副站長罵聲不斷。
怎麼難道只有我覺得那位副站長是對的嗎?
長期逃票被抓到只要補差額,副站長要罰十倍,那個逃票學生的家長居然不知檢討,
學校老師居然也說“怎麼可以這樣”?是記者寫錯嗎?否則這老師才“怎麼可以這樣”吧?
在歐洲,坐車1歐,逃票抓到?罰一百倍!沒錯,就是100歐。( 很久以前五十歐,後來改一百歐)然後這個污點一輩子被註記。
副站長只罰十倍(其實不到十倍)是合情合理的作法,
既有懲罰的作用,也不會留下不好的紀錄,給了年輕人一個機會。
結果呢?做對的事被政風調查,長期逃票的人只要補差價
※ 引述《martin110287 (廢文權威)》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蘋果日報
: 學生搭火車逃票 副站長被指要求「罰3萬元否則送少年法庭」
: 4.完整新聞內文:
: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10627/G3SICGI6XBGA3C7OLY2F6Y37VA/
: 基隆某商工賴姓男學生2019年12月間搭火車上學時,鐵路局汪姓副站長發現他以兒童才可
: 使用的半價悠遊卡逃票,一查發現他經常這樣做,賴生父母得知趕來道歉,並補繳兒子多
: 次逃票差價共3240元,事後父母向學校指稱,汪男一度表示「要罰3萬元,否則送少年法
: 庭」,鐵路局輾轉得知後,調查汪男是否處置不當,汪認為名譽受損,打國賠官司要求校
: 方給付20萬元,但一審判他敗訴。
: 汪姓副站長提告指稱,他曾多次查獲該校學生用半價悠遊卡坐火車,那天又查到賴姓男學
: 生用這種方式逃票,他隨即投書行政院院長信箱,希望教育部、校方能遏止這種現象。
: 後來行政院院長信箱將汪男的投書透過教育部轉給校方處理,校方回覆稱「本校立即通知
: 導師、當事人及學生家長告知此事,學生家長知悉後,立即與副站長聯繫,對方要求繳交
: 3萬元,如不繳交,將依法辦理,並將學生函送少年法庭辦理」。
: 汪男指稱校方的回覆害他遭到鐵路局政風室調查,名譽、精神受損,甚至多次到精神科就
: 診,因此校方應負國家賠償責任,賠他20萬元精神慰撫金。
: 校方則主張,當時賴姓學生父母來學校,陳述他們與汪姓副站長對話過程,學校只是如實
: 向教育部報告,並非自行杜撰,更無法預見鐵路局政風室會因此調查汪男有無違失,學校
: 沒有侵害汪男名譽。
: 法官傳喚賴姓學生及父母作證,賴生說:「汪姓副站長說我被抓到很多次逃票,所以要罰
: 錢,要我填寫基本資料,我有留姓名、學校班級、家裡電話,然後他說會再通知我,要我
: 先回學校。」
: 賴父證稱:「兒子打電話請我到學校,我與妻子先到火車站,我問副站長大概要罰款多少
: 錢,他說大概要罰3萬元,不然要送少年法庭。」
: 賴母也告訴法官:「我與丈夫到火車站,在剪票口,我先生用電話與副站長聯絡,通話完
: 畢,我問我先生對方說了什麼,我先生說兒子要被罰錢3萬元,後來我們到學校,跟老師
: 說小孩子要被罰3萬元,老師說怎麼可以這樣,後來我們再去火車站,找站長討論兒子的
: 事情,站長說年輕人難免會這樣,付錢就沒事了,然後我們補繳兒子多次逃票差價,總共
: 3240元。」
: 法官認為校方依據賴生父母陳述,回覆教育部「副站長要求繳交3萬元,如不繳交,將依
: 法辦理,並將學生函送少年法庭辦理」,難以認定校方故意或過失導致汪男名譽受到侵害
: ,因此判決校方無須賠償。可上訴。(丁牧群/台北報導)
: 6.備註:
: 馬麻他有在看精神科耶
: 酷斃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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