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高雄市將移工仲介列第三類「高風險接觸者

作者: wfelix (清雲)   2021-06-25 09:42:42
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記者署名:
戴祺修
3.完整新聞標題:
高雄市將移工仲介列第三類「高風險接觸者」施打疫苗 議員批:好心肝翻版
4.完整新聞內文:
高雄市施打疫苗出包,昨傳出有兩位未成年學生施打AZ疫苗,導致副作用之後,《蘋果新
聞網》再接到爆料,高雄市政府將移工仲介人員列為第三類「高風險接觸者」,在22日已
開始接種施打疫苗,但六都以外其他五都,並無此狀況。爆料者質疑,移工、雇主與本國
員工才是有群聚風險者,移工仲介為何可以優先施打,讓人感到不解。
https://reurl.cc/MAO8gv
依據疫情指揮中心規定,目前接種疫苗共分10類,大項目包含第一類「維持醫療量能」、
第二類「維持防疫量能」、第三類「高風險接觸者」;第四類是「特殊情形必要出國者」
、第五類是「維持社福照顧系統運作者」、第六類是「感染後容易死亡者」、第七類則是
「維持國家安全與社會正常運作者」,這些大項目是有中央防疫指揮中心認定,而實務上
地方政府若有施打之需要,必須先跟指揮中心溝通,才能將施打非屬該類型者。
在第三類「高風險接觸者」規定中,有明文列出者像是國際航航空機組員;船舶船員;防
疫車隊駕駛;港埠旅客活動區或接觸旅客第一線人員;港埠設施、職安、飲水等人員;防
疫旅宿實際執行檢疫工作之第一線人員,最後則強調「因應疫情防治經中央疫情指揮中心
認定有接種亟需之對象」。
但是爆料者認為,實際在外工作或在工業區內上班的移工,可能是家事移工的接觸對象雇
主,或是跟本國移工在同一工作場域內工作本國員工,都還沒有施打疫苗,但卻將移工仲
介認定為「高風險接觸者」,認定上實在有疑慮;據了解,目前雙北、台中市都未將移工
仲介列為疫苗施打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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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中常委、高雄市議員黃紹庭也質疑,依據第三類「高風險接觸者」規定,接種對象
是需要經過中央疫情指揮中心認定,高雄市政府在通報的流程,造冊與施打選擇合理性上
是否都正確,必須要出面說明,不要讓照顧市民的好意成為下一個被質疑的好心肝事件。
(戴祺修/台北報導)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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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高雄真暖,移工仲介都可以打疫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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