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法律人 進來喔 刑法130條 廢弛職務釀災罪

作者: doggy1985 (火鍋人)   2021-06-18 19:34:49
※ 引述《Zoro777 (快樂會傳染^^)》之銘言:
: 刑130 廢弛職務釀災罪
: 條文:「公務員廢弛職務釀成災害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我知道 本 中華民國 自開國至今 百年以來 從來都沒有人被這條罪定罪過
: 那請問一下阿
: 假設今天有一個政府官員
: 因為沒有做會議紀錄 (廢弛職務:應做會議紀錄而未做會議紀錄)
: 然後該次會議該做的評估報告也都沒有
: 決策影響分析、參與人員意見 通通都沒有 (廢弛職務)
: 就這樣胡亂決策了一番
: 而該決策致使我國傷亡慘重,對國計民生造成重大實害,
: 不管是在國民的生命上或經濟上,均造成非常重大的損失(釀災)
: 請問該名官員會構成本罪嗎!?
: 因而在中華民國的法律史上 青史留名嗎!?
: 還是因為過去都不曾有過本罪的適用
: 所以真的要用 還真的沒人知道怎麼用
: 純粹只是寫在法條上 寫好玩的 只為了形塑我國是進步國家的假象
機師工會拿來一份心理問卷調查
蒐集了五六百位的會員勾選
開會之前
先開記者會製造輿論壓力
宣稱再不幫他們減少隔離時間
會有飛安問題
然後
事情爆發後
有一個疑似工會成員的鄉民
但是可以確定的是他自己說過在航空公司上班
每隔一段時間
就發文試圖洗白
撇清工會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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