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228追思會燒國旗屬言論自由? 逆轉!獨

作者: gn01131163 (瞇眼)   2021-05-29 17:31:05
如果是馬政府時期,那大概要爵卿出征政府了吧
1.媒體來源:
蘋果新聞網
2.記者署名:
(丁牧群/台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228追思會燒國旗屬言論自由? 逆轉!獨派人士判有罪定讞
4.完整新聞內文:
獨派政黨自由台灣黨前秘書長李嘉宇被控2018年2月27日晚間主持228追思晚會時,教唆民
眾燒毀2面國旗,被依損壞國旗罪起訴,他辯稱不滿228事件已逾70年,政府仍未實踐轉型
正義,一審認為《憲法》保障表達政治意見自由,判李男無罪,但二審改認焚燒國旗行為
不受言論自由保障,逆轉判李男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5萬元,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定讞

判決指出,李嘉宇當時在北市濟南路的集會現場,用麥克風以閩南語向群眾說:「請大家
圍成圓圈,把這個桌子圍起來,從現在開始,不要讓任何人進來這張桌子,今天我們這個
晚會,除了升台灣旗以外,我們還要用一個行動來代表說我們在建國過程當中,還有一件
非常重要的事情要來進行,來,請。」
接著有民眾拿出2面國旗,另名男子把2面國旗繫在棍子上,將國旗尾端靠近桌子上的燭火
,使國旗起火燃燒。
在場維持秩序的警察立刻上前,持滅火器要朝起火的桌子噴灑滅火搶救,李男卻以身體阻
擋說:「不要緊,台灣人民,燒掉車輪旗(國旗),這是最重要、最簡單,也一定要完成的
動作。」
審理時,李男主張沒有侮辱中華民國的意圖,而是要傳達228事件超過70年,政府還沒完
成轉型正義,並非要消滅中華民國,只是認為台灣與中華民國不一樣,要分清楚,台灣人
不能把自己當作是中華民國人,所以才用比較激烈的行動來表達,希望社會大眾可以注意
這個問題。
李還辯稱中華民國國旗依《憲法》及《國徽國旗法》規定有一定的比例、角度,不能證明
燒毀的旗幟是制式規定的中華民國國旗。
一審認為表達政治訴求的象徵性言論,與單純損壞、除去或污辱國旗為目的的行為不同,
難以認定李男教唆他人侮辱國旗,這種政治性意見表達應受《憲法》保障,不構成教唆侮
辱國旗罪,因此2019年判他無罪。
檢方上訴後,高等法院認為.我國國旗為青天白日紅地,象徵自由、平等、博愛,左上角
十二道光芒,象徵每日12時辰,每年12月份,比喻自強不息之意,而依據警方蒐證畫面,
認定當時燒的就是中華民國國旗。
高院還指出,在國際上,邦交國大使館應升國旗;總統出訪,國旗必定隨同。在國外,華
僑見國旗如見祖國;軍艦巡驛須懸掛國旗,否則會被視為武裝海盜。戰爭中,國旗能鼓舞
民心士氣,捍衛國旗為忠於國家表現;部隊行軍作戰、游擊隊深入敵後,均携帶國旗;占
領土地、收復失土之後,首先要豎起國旗,表彰國家主權。
因此,高院認為在人民心目中,國旗即國家,國旗之榮辱就是國家榮辱,踐踏褻瀆國旗就
是羞辱國家,而李男教唆他人燒毀國旗,超出言論自由保障範圍,構成損壞國旗罪,去年
逆轉判他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10528/DP6CGETU25EPRCCCWWQDNRUWTI/
6.備註:
※ 一個人三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包含連結、標題等)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