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住家1樓開鎖店…關門吃飯遭開單「沒

作者: bowphoenix (寶鳳凰)   2021-05-24 01:46:39
※ 引述《getter5566 (蓋特56)》之銘言: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10522/1988247.htm
: 記者許宥孺/高雄報導
: 全國防疫警戒升為第三級,民眾外出及出入公眾營業場所須全程戴口罩。高雄旗山區就

: 一名民眾指控,住家一樓開鎖店,關門在店面吃東西,竟然被衛生局開舉發單,質疑是

: 法過當。不過衛生局表示,依常理判斷,當時稽查時間應為營業時間,「門一推就開」

: 可以認定是營業行為。
: 旗山區一名沈姓男子向媒體投訴,指出住家一樓是鎖店,21日下午3點多他在1樓吃東西

: 先將自動門斷電,店內也沒有客人,但警察和衛生所人員沿街巡檢時,發現他沒有戴口

: ,敲門請他打開,直接開出營業場所未戴口罩的舉發單,讓他相當傻眼。
: 高雄市衛生局表示,根據所掌握事證,當時稽查時間是下午2至3點,常理來說為營業時

: ,就現場稽查過程,衛生所人員是透過玻璃門看到店裡有人沒戴口罩,「因此推門進去

: 當時門也是一推就開,就常理判斷,可認定是營業行為」。
: 衛生局怒斥,男子在營業場所未戴口罩,事證非常明確,此舉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36條

: 可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另再根據男子的不實指控、狡辯,將從重

: 罰。
: 衛生局強調,開立舉發單是依現場「營業」事實判斷,營業時是隨時都可能有顧客上門

: 時段,營業場所就該落實全程戴口罩;倘未營業就沒有規範,再檢視現場稽查相關錄影

: 面,確認該民眾於「室內營業場所」、「營業時間」未全程戴口罩,顧客或稽查人員可

: 時推門進入,無法有效防範隨時可能發生的傳染風險,違反傳染病防治法事證明確。
: 暖暖暖暖暖暖暖暖暖暖暖暖
看到這則新聞後,真覺得衛生局莫名其妙,不曉得在怒斥什麼?
老闆下午門關起來但沒鎖,自動門斷電,人坐在裡面吃午餐,
有常識的人就知道店家在午休吃飯,客人自己會離開等會兒再來,
最多敲個門問一下,老闆也會回應說很抱歉,現在是休息時間,
可是衛生局的人卻連同警察直接闖進去還開單罰錢,這不對吧?
老闆自動門斷電關起來,你硬要推門闖入,這難道不是私闖民宅?
衛生局官員不知道很多小店家是住商混和?老闆一家就直接睡店裡?
而且中央指揮中心明明說經過勸導不聽才可開罰,為什麼你直接罰?
衛生局開罰的理由很可惡硬凹,說稽查時間為下午二三點左右,
常理判斷為營業時間,門一推就開表示是正在執行營業行為,
今天店是老闆的,他想啥時關門休息他說了算,不需經過你同意,
而且其實不少小店家都是下午二三點午休吃中餐,因為客人較少,
可以直接推門走進去表示門沒鎖等於任何人可以直接走進去,
這是啥鬼邏輯?老闆讓你進來了?不知很多住一樓的人不鎖門?
所以門斷電沒鎖只有關起來,就表示屋主人同意讓你進來?
要不要老闆直接去法院告你們全部人非法侵入民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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