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為什麼要定法律追溯期讓真兇逍遙法外?

作者: powderzhon (半夜12點的4000M)   2021-05-21 19:31:30
第一個,現在刑事法律的追溯期已經延長很久了,因為以前刑法立法時人民歲數很低,又
不能預料現代交通如此發達,所以當初立法時認為這種追溯期夠長了,但到了現代社會已
經不夠。而且,如果是造成人死亡的刑案,在我國追溯期是永久。
第二個,也是最重要者就是程序上的問題,時間久了,當初證人的記憶早就被沖淡了,所
有人證、物證都可能很難蒐集,證人的證詞不再可靠。縱然案發時先問到證人的證詞,但
沒有賦予被告對質詰問權,亦即被告不能和證人對質,證人證詞的證據能力也會受到質疑
。所以,輕罪因罪質較輕,法秩序危害較低,基於程序上追訴利益和誤判風險的考慮,追
訴期較短。但越重的罪因為傷害法益嚴重性高,所以追訴期比較長,算是實體正義和程序
利益的平衡。
作者: spath (spath)   2021-05-21 19: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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